宸展光电(00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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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0-13 18:04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546 号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6:00 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宸展光电(厦 ...
宸展光电: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3-10-13 15: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于2023年10月12 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74号), 对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18,010.20万元收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或"标的 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存在疑问并提出质询。公司收到《股东质询函》后高 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回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一:建议说明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原因 依据公告信息,标的公司成立 于 2021 年,目前注册资本为 13,000 万元,是一家专 注于汽车车载显示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科技公司。近年来,标的公司经 营持续亏损,2022 年、2023 年1至6月净利润分别为-4,006.38 万元、-855.85 万元,本次 交易公告未披露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原因。对比同样主营车载显示屏行业可比公司的 经营状况,2022年长信新显、重庆台冠以及德赛西 ...
宸展光电(0030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IR2023-005
2023-10-09 17: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 2015 年成立,2018 年启动股改,2020 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后聚焦主业并布局上下游产业链 [1] - 处于人机交互产业链中游,产品有智能交互显示器和一体机,可定制开发,服务多领域 [1] - 重视研发创新,研发人员占比和投入增加,销售体系完善,获多地认证,服务超 200 个企业客户 [1] 2023 年上半年业绩 - 实现营收 6.78 亿元,归母净利润 8121 万元,受欧美市场需求和去库存影响,营收和利润同比下滑 [2] 重要投资项目 - 2020 年 9 月收购 3M 旗下 Mirco Touch,布局 OBM 业务 [2] - 2021 年 11 月参股鸿通科技 10%股份,延伸至车载智能座舱领域 [2] - 2023 年 1 月参股陕西瑞迅科技 30%股权,拓展至物联网及边缘运算领域 [2] - 2023 年 6 月全资子公司增资 ITH,获配 1000 万股,占增资后 2.21%股权,参与奕力科技 Pre - IPO 轮投资 [2] 公司定位及 2023 年规划 - 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人机交互设备解决方案提供商 [2] - 组织架构调整,OEM 和 OBM 并驾齐驱,提高自主品牌收入占比 [2] - 聚焦主业,从市场、产品和研发发力,做大做强营收和利润 [2] - 借助投资并购,在工业物联网、新能源车载和海外市场拓展突破,打造第二成长曲线 [2] - 以人为本,加强内部及合作伙伴管理 [2] 主要交流问题及回复 业务拓展模式 - 存在 OEM/ODM 和 OBM 两种模式,分别采用直销和“直销 + 经销商”拓展客户,已形成全球销售网络 [3] 毛利率提升原因 - 上半年毛利率超 31%,高于 2022 年的 29%,得益于 OBM 业务占比增加、产品结构优化和供应链管理,美元升值影响不大 [3] 汇率判断及应对措施 - 以人行中间价记账,外汇波动影响小,认为人民币双向波动,用远期外汇工具及资产负债调配管理外汇净敞口 [3] 明后年规划 - 每年对未来 2 - 3 年策略规划调整,未来 1 - 2 年优化行业布局,提升 OBM 业务占比,投资并购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3] 竞争对手及优势 - 行业竞争格局分散,公司有跨行业产品解决方案和软硬件集成能力,服务超 400 个企业客户,有成熟海外渠道和优质客户资源 [3][4] 现金流及融资计划 - 目前现金流充裕、负债低,暂无融资需求,未来可能融资 [4] 应收账款情况 - 主要客户为欧美软硬件集成商,账期约 60 天,坏账率低,应收账款管理出色 [5] 国内市场布局 - 调整组织架构,建立独立业务团队和产品规划,整合瑞迅产品线,建立销售渠道,发挥海外工厂优势与大客户合作 [6]
宸展光电:海通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023-09-27 17: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宸展光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 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200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75,456.00 万元,根据有关规 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869.59 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 68,586.41 万 元。立信会计师 ...
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9-27 1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拟 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的有关议案进 行了仔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 18,010.1988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祥 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持有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加深公司与标的公司 的合作,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该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 避表决程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 ...
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9-27 17:56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 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盈利水平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 购鸿通科技 6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
宸展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09-27 17:56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 议由董事长孙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车载触控显示设备领域的业务发展,加深公司与鸿 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或"标的公司")的合作,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 18,010.1988 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祥达光学(厦门 ...
宸展光电: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3-09-27 17:56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行业布局和 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远期规划,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 审慎研究,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或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从 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 18,010.1988 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用于收购祥达光 ...
宸展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09-27 17:56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威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拟用募集资金收购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60%股 权事宜,是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收购 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 ...
宸展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7 17:56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 2023 年 0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16: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