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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5 21:09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
宸展光电: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5 21:09
公司融资动态 - 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6,760,67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76,760,670股,每股面值1元[8][17] - 公司由原“宸展光电(厦门)有限公司”整体折股,折为9600万股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16] 股东结构 - IPC Management Limited占股份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41.41%[16] - PINE CASTLE INVESTMENTS LIMITED占比15.00%[16] - 嘉麟(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比7.50%[16] - LEGEND POINT INTERNATIONAL LTD占比7.23%[16] - 北京鸿德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占比5.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8]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提案[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09]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一定比例的交易事项,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4][9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2]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最低要求[13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42][14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0]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7]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发出,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5日前发出[21]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5] 会议提议与处理 - 董事长收到提议后3日内可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最多2次[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正式稿后10日内发出通知并召集会议[16] 会议延期与资料提供 -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等情况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3] 董事出席要求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需作出书面说明[28]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作出书面说明[2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1] 委托出席限制 - 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出席[30]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30]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30]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3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40]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3] 对外担保决议 - 公司决定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3] 关联交易决议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4]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4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53]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或公开声明[55] 档案保管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等可免责[57] 投票权征集与规则生效 - 董事会、独立董事可无偿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并充分披露信息[58]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修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62]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或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2]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等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12个月,审议及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16] 资金存放与使用 - 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存专户[7] - 公司按计划使用资金,严重影响计划时及时公告[11] - 公司按顺序使用超募资金,如补缺口等[16]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达或超10%股东会审议[21]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度报告披露[2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等条件[23] 资金使用监管 - 会计设台账,内审每季度检查报告[25] - 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5] - 投资项目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5] 保荐检查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年度出核查报告[26]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7] 任期与提名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1]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比例与构成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履职与解聘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特别职权与审议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报告与披露 - 出现特定情形向相关机构报告[1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提供必要条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 管理层汇报经营情况并安排考察[26] - 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27] - 建立《独立董事工作笔录》[29]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制度目的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4]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 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8] 对外担保要求 -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9] 独立性要求 - 与控股股东等做到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11] 审计与清偿 - 会计年度结束后作专项审计[12]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3]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规定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3][14] 机制与报告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4] - 财务负责人发现侵占资产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14]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审慎控制担保债务风险,对违规损失担责[1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致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18] - 董事和高管协助侵占财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8] - 股东会视情节处分或罢免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1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 为关联方或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4] -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除担保)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4][25] - 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或情况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9][30]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程序审议[32] 关联交易定价 - 可参照政府定价等,有可比第三方价格优先参考[35] - 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多种[37] 监督与责任 - 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对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发表意见[3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40]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受损,董事会采取保护性措施[40] - 违反关联交易制度,相关人员需改正并赔偿,弄虚作假者被罢免追责[42]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4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5]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董事会收到请求或提议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9][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22]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股东参加股东会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并出示有效证明[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31]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 - 公司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38]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1]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51] - 本规则与有效规定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51]
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9:02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和防范风险[4] - 内部控制制度目标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5]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五项原则[7] 制度安排与要素 - 内控制度应在公司各层面作出安排[9] - 内控制度基本要素包括五项[10] - 内部控制涵盖十个业务环节[12] 管理制度 - 内控制度包括印章、预算等管理制度[13] - 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并评价内控情况[17][18] 金融衍生品交易 - 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应评估风险并制定内控制度[22] - 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实行内部控制包括制定目标等[23] 检查监督 - 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并改进[25] - 审计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并报告[25] - 公司应制定检查监督办法和年度计划[26][27] - 审计室应提交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5] - 检查问题列为绩效考核项目[27] - 审计室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8] 重大情况处理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30] - 董事会应披露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32] - 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应包括制度健全等内容[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