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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 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发生变动,如同时涉及公司董事的变动,须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予以 公告。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兼任 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 决策以及 ...
鑫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1:5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予以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3-27 11:5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 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ESG(环 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经研究,公司拟将"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 规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对该委员会的议事规 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 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 会议事规则》。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 不作调整。本次调整自公司第三届 ...
鑫铂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7 11:5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 ...
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7 11:5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鑫铂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铂股份")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鑫铂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鑫铂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 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及其配偶王珏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生 的各类借款、票据、保函业务等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鑫铂股份: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稳定 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安徽 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经营决策: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 易耗品,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三条 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交易 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行为,均分别按照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三)租入或租出资产; ( ...
鑫铂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及经理层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 ...
鑫铂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
鑫铂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聘用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 ...
鑫铂股份:ESG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 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