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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 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证券投资或者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 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股权投资。 (三)委托理财。 (四)其他对外投资。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视同公司的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 ...
鑫铂股份: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第一章 总 则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投 票、计票行为,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切 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 告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实施网 络 ...
鑫铂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 第一节股东 7 |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 第一节董事 20 | | | 第二节董事会 23 | | | 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1 | | | 第一节监事 31 | | | 第二节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4 | | | 第二节利润分配 34 | | | 第三节内部审计 38 | | | ...
鑫铂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 ...
鑫铂股份: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四条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基本任职 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 ...
鑫铂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1:5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鑫铂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
鑫铂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3-27 11:52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成向 ...
鑫铂股份: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7 11:52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1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2024-03-22 11:46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 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鑫铂光伏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分行申请开具国内信用证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鑫铂光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 本金限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近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
鑫铂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3-21 17:13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 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 得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