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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股份公司(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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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200706)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8:47
关联资金往来 - 2025年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占用资金余额总计42103.90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33415.19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37714.57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占用资金余额总计37804.52万元[2] 应收账款占用 -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初应收账款占用资金余额为5269.53万元[2] -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30176.48万元[2] -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初应收账款占用资金余额为10354.39万元[2] -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2333.13万元[2] 其他应收款占用 - 上市公司子公司2025年初其他应收款占用资金余额为25788.15万元[2]
瓦轴B(200706)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英文版)
2025-08-25 18:47
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0.1991310074亿元,较年初下降9%[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负债27.7929765982亿元,较年初下降9%[6] - 2025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2.4061544092亿元,较年初下降8%[6]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8804.918013万元,较年初下降63%[4] - 2025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4.32亿元,较年初下降24%[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付票据1.1297344730亿元,较年初下降72%[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10.4555033324亿元,较年初增长2%[4] - 2025年上半年总营业收入13.31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11.22亿元[11] - 2025年上半年总营业成本13.68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11.94亿元[11] - 2025年上半年研发成本6578.19万元,2024年上半年为3484.56万元[11] - 2025年上半年经营利润 - 2079.17万元,2024年上半年为 - 4958.76万元[11]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 - 2093.09万元,2024年上半年为 - 4603.31万元[12] - 2025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 - 0.0520元,2024年上半年为 - 0.1143元[12]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2946.54万元[17] - 2025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00万元,2024年上半年为100万元[17] - 2025年上半年融资活动净现金流 - 3.3097096167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60.792481万元[18][21] - 2025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40.468184万元,2024年上半年为3194.219975万元[21] - 2025年上半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970.704854万元,2024年上半年末为1.3474612962亿元[21] - 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2093.091154万元[23] - 2025年上半年专项储备提取383.138992万元,使用326.884069万元[25] - 2025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8449516423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5.8803297354亿元[19] - 2025年上半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153193652亿元,2024年上半年为3.5503607316亿元[19] - 公司2025年年中财报综合收入 - 25,867,863.71元[40] - 公司特别储备期末余额673,375.06元,本期提取2,576,762.36元,本期使用1,903,387.30元[42] 历史股权与股本 - 1997年公司B股上市募集资金4.0658亿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3.3亿元[45] - 2006年公司实施转增股本,总股本从3.33亿股增至4.026亿股[46] - 2006年实施转增股本后,瓦轴集团法人股占比60.6%,瑞典SKF占比19.7%,公众股占比19.7%[46]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会计年度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54] - 公司经营周期为12个月[55] - 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56]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6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将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报表[64] - 子公司股权逐步处置按不同交易情况处理[69][70][71]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按规定调整资本公积等[71] - 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未丧失控制权按规定调整资本公积等[72] -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即期汇率折算[74][75][76] - 外币财务报表按规定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77][78] - 金融资产和负债初始分类明确[79][84] - 金融资产和负债终止确认按规定处理[94][95][96][99][100][101] -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及损失准备计量规定[108][110] -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及核算方法规定[116][117][118][119]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130] -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及折旧规定[133][136] - 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按出让期平均摊销[139] - 研发活动费用包括人员薪酬、折旧等[142] - 长期资产出现减值迹象需进行减值测试[146] - 薪酬、福利、负债、收入、补助、所得税等核算规定[152][161][163][167][173][175][178] - 租赁分类及公司作为承租人和出租人核算规定[187][188][190][195][199][200]
瓦轴B(200706)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5 18:47
财务数据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13.3061521748亿元,同比增长18.55%[12]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13.6769902734亿元,同比增长14.56%[12]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 - 2093.091154万元,亏损幅度收窄54.53%[13] - 2025年末负债合计26.0254559371亿元,同比下降7.29%[10] - 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5.1256402270亿元,同比下降3.27%[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为239,656,451.73元,2024年为29,465,363.23元[19] 资产与负债 - 合并报表中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4.17亿元,期初26.84亿元,减少约10%[4] - 合并报表中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6.03亿元,期初6.32亿元,减少约4.6%[5] - 合并报表中资产总计期末余额30.20亿元,期初33.17亿元,减少约9%[5] - 合并报表中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6.85亿元,期初29.61亿元,减少约9.3%[5] - 合并报表中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0.95亿元,期初0.94亿元,增加约0.4%[6] 股权结构 - 公司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送2.2股,股本总额由33000万股增至40260万股[42] - 瓦轴集团法人股由20000万股增至24400万股,占总股本60.6%[42] - 瑞典SKF公司持股由6500万股增至7930万股,占总股本19.7%[42] - 社会公众股由6500万股增至7930万股,占总股本19.7%[42] 税收政策 - 瓦房店轴承股份等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大连瓦轴精密等公司为25%[153][155] -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12月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可享15%税率优惠[156] 具体资产项目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88,049,180.13元,期初239,398,923.10元[158]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20,119,998.16元,期初597,196,581.19元[162]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190,027,831.19元,期初1,171,376,684.29元[171] - 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10,711,197.24元,账面价值10,106,014.60元[183]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0,485,149.04元,期初7,962,213.75元[190]
瓦轴B(200706)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8:45
股票简称:瓦轴 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5-3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 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上午 9:30 在瓦轴集团办公大楼 100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 12 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兴海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
瓦轴B(200706)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英)
2025-08-25 18:45
会议信息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发出[2] -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9:30召开[2] - 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3] - 会议由董事长张兴海主持[3] 提案审批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批全票通过[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多项提案审批全票通过[4][5]
瓦轴B(20070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8-25 18:3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 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 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 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占半数以上,担任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 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
瓦轴B(2007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管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 - 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8]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分阶段披露提示公告[11]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3]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并披露[13] - 保留追究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者责任的权利[18] - 内部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18] 制度相关规定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20]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0] 处罚标准 - 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处1 - 10倍罚款[31] - 无违法所得或不足50万处50 - 500万罚款[31] - 单位内幕交易主管和责任人处20 - 200万罚款[31]
瓦轴B(20070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董事离职手续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总数25%[12] 信息申报与复核 - 董事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瓦轴B(2007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8:33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三次以上等[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0]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5] - 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临时会议[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提前3天通知[32] - 每一位独立董事最多接受一名委托出席专门会议[32] - 审计委员会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建议未被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6][27][28]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33] 资料保存及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9] - 会议资料需保存至少十年[37]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6]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应组织独立董事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7] - 需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3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披露[37]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3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7]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瓦轴B(20070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6]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4] 招股说明书 - 招股说明书编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8] -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应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8]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披露[20]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2]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编制披露职责 - 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32] - 临时公告文稿由投资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涉及审批事项按规定提请审批后披露[37]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秘书组织披露[38]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提供资料、编制文件、合规审查、报送审核、公告、归档流程[34][35] 信息发布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40]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41] 募集资金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异常波动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告[26] 信息披露领导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6]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1]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3]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3]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解聘、更换原因及事务所陈述意见[44] 未公开信息收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收集,公司应保证其获取信息畅通[45]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信息编制审阅 - 除规定机构外,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4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多类[4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9][50]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54]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2] 监管文件报告 - 应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包括规章、处分决定、函件等[53] 证券买卖通知 - 董事等买卖公司证券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59]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54][5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62] 违规处分赔偿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