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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3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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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3000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含控股 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任一股东所持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知情人界定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12] 管理要求 - 重大事项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4][15]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5]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秘为保密负责人[3] -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内幕交易等[4] - 做好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6] - 内幕信息发生知情人告知董秘并报备[18] - 流转和对外提供需批准并报告[19] - 各部门可制定制度报董事会备案[21] - 控制知情范围,指定专人报送保管[21]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协议[21]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23] 违规处理 - 核实涉嫌情况按情节处分并报证监局[25] - 擅自披露造成损失保留追责权利[27] - 定期查询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备案[27] 制度实施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29][30]
中元股份(30001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履职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事项应及时披露[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情况[19] - 持续关注特定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报告[2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需披露[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8]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3]
中元股份(300018)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年报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预计在当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需报告并公告原因[9] - 预计特定业绩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0] 年报编制与组织 - 董事长是年报编制、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及相关工作[12][16] - 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财务部门编制财务报告[12] - 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召开两次制作年报工作会议[14] 年报审核与披露 - 年度报告审核稿送董事审阅,修改、审批后披露[17] -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年报,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7] - 年报披露后,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并报送相关部门[18] 保密与责任 - 年报编制等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特定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股票[20] - 未及时准确提供资料、年报差错、违规买卖股票将追究责任[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28]
中元股份(30001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5] 担保条件 - 公司可为符合特定条件、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7][10] 审议规定 - 特定担保事项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需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15] 合同与手续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19][22] - 财务部门办理反担保抵押、质押法律手续[23][24] 后续管理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并定期报告董事会[22] - 被担保人出现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22] - 债务到期督促履约,未履约采取补救措施[22]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财务启动追偿并通报[23] - 公司履行担保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23] 应对情况 - 发现债权债务恶意串通,公司采取措施[23] - 多保证人时公司拒绝超份额责任[24]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未履约或有问题应及时披露[27]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普通决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2]
中元股份(3000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 管理方式 - 公司应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沟通内容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的主要内容有九项,如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职能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1] 工作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有八项,如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2]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5] 档案制度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5] 活动限制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9]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召开股东会要为股东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9] 信息公布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站地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时及时公告[24][37] 会议活动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必要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有条件可网上直播[27] 说明会召开 - 存在特定情形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8]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31] 现场参观 - 公司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时应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35] 顾问聘请 - 公司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但不能由其全权代表公司对外发表言论[39][40] 信息提供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平等提供资料[4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媒体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规定媒体[45]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批准,修改时亦同[48][50]
中元股份(30001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董事长和两名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投资评审小组 -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5] - 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1]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流程与实施 - 战略委员会讨论提案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11]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决议通过实施[17][19]
中元股份(30001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总裁设置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总裁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决策权限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非股权类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由总裁审批[12]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临时会议[27] - 总裁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33] 职责分工 - 副总裁协助总裁负责经营管理工作,分工由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5] -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并对披露数据负责[24] 考核与奖惩 - 经营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及增长率等[39] - 总裁成绩显著可获现金、实物等奖励[39] 离任与处罚 - 总裁离任须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37] - 不能胜任职守的高管处罚包括限期改正等[39] -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高管赔偿数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10%[39] 其他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合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3]
中元股份(3000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5]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7] 聘任解聘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13] - 解聘应理由充分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16]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6] 其他要求 - 聘任时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4] - 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取得资格证书[14]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材料[22]
中元股份(300018) - 重大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对外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标准之一,由股东会审批[15]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等情况,由董事长审批[16] 固定资产投资审批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由总裁审批[17] 交易审批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1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在10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1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在10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6] 投资限制与管理 - 严格限制从事证券、委托理财和衍生品投资,经批准可利用闲置资金适度买债券和基金[25] - 证券投资等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22]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3]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状况[24] 固定资产项目管理 - 重大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需编制相关文件并经审核批准[27] - 本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并报批[27] 投资跟踪与评估 - 职能部门应对投资实时跟踪调研并通报[29] - 投资项目出现风险应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29] - 投资项目完成后三十日内组织后评估,重大项目报告备案[31] - 应编制年度投资分析报告,于次年一季度且年度股东会前报董事会[31]
中元股份(30001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4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48533.5536万元[15] - 公司发起人16名,设立时发行股份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3] - 公司股份总数为48533.553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3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31]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决议期限为30日[34]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60日[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4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公司发生特定交易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特定情形需经特定审议程序[51]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等6种情形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6][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6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特定主体可自行召集[60]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61]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6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6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5]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7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7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向现任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7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79]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79]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7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8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8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8]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0]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94]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4]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9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99]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9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10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11]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116]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方式有书面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两日前[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18]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1] 其他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26] 公司运营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9][13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1] -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两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召集人[149]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5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51] -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14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3] - 中期利润分配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如资产负债率超70%[14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最低要求[14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7] - 公司连续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需调整政策[14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64][16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6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9]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9] 章程相关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等的股东[178] -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制订章程细则,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179] - 章程以中文版为准,以在湖北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核准登记后的版本为依据[179] - 章程中“以上”等含本数,“不满”等不含本数[179]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0]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181] - 章程自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