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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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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关于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4-08-16 07:56
合作协议 - 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1] - 合作采取“1121”产学研深度融合新模式[1] 合作内容 - 联合共建新型联合研发平台[2] - 加强资源共享与技术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3] - 加强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合作[3] 合作影响 - 增强公司基础研发实力推动应用技术创新[4] - 专注智慧矿山物料运输群体智能决策大模型等前沿领域[4] 协议说明 - 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实施以正式合同为准[5] - 协议履行可能受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5]
宝通科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2 18:13
会议安排 - 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8月12日开临时股东大会[2] - 7月26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2] - 现场会议8月12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8月12日[4]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共305人,持股96,773,493股,占比23.2868%[6] - 现场2人,持股89,058,904股,占比21.4305%[6] - 网络303人,持股7,714,589股,占比1.8564%[7] 会议结果 - 审议通过3项特别决议议案[8] - 召集、召开等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9][10]
宝通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12 18: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获批发行1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2014年6月11日,公司因原投资人减持20.2335%股权后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557.1722万元[7]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3750万股,目前为41557.1722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22] - 董事、监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2]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重要事项,职权不得授权他人[30][3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7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4][112]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7] - 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103] -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需满足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20% [10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2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1]
宝通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2 18:13
投票情况 - 2024年8月12日15:00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305人投票,代表96,773,493股,占比23.2868%[5] 议案表决 - 《延长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同意94,983,893股,占比98.1507%[7] -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有效期》同意94,960,315股,占比98.1264%[10] - 《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同意95,253,293股,占比98.4291%[14]
宝通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2024-08-12 18:13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就宝通科技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相关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因 ...
宝通科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8-12 18:13
发行决策 - 2023年7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5] - 2023年8月14日股东大会批准发行议案,有效期12个月[6] 资金调整 - 2024年3月18日、5月6日董事会两次调整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8] 有效期延长 - 2024年7月25日董事会、8月12日股东大会通过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8月14日[8][9]
宝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07-25 18:34
限制性股票归属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于2024年6月满足归属条件[1] - 办理完成304.848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2024年7月11日上市流通[1] 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04.848万元,修订后为41557.1722万元[1] - 公司股份总数修订后为41557.1722万股[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以核准结果为准[2]
宝通科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7-25 18:34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 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
宝通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5 18:34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3] - 审议通过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7] 表决结果 - 两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8]
宝通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5 18:3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2日15:0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7日[6] - 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4][5]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031",简称为"宝通投票"[21] 审议提案 - 审议提案须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9] - 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等[27]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00 - 16:00[12] - 登记地点为证券事务部[13] 其他 - 需填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