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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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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2648.25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9 11:47
资产减值计提概况 - 公司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482,495.13元 [1] - 上述计提金额已全部计入2025年第三季度损益 [1] - 此次资产减值计提导致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减少26,482,495.13元 [1] 具体资产减值项目明细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计提金额最大,为14,944,343.45元 [1] - 存货跌价损失计提9,889,523.21元 [1]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1,007,710.75元 [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478,000.50元 [1] - 唯一转回项目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转回金额162,917.22元 [1]
机构风向标 | 宝通科技(300031)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8家
新浪财经· 2025-10-29 10:17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8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宝通科技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2526.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上升了0.08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共计2个,包括华夏中证动漫游戏ETF和国泰中证动漫游戏ETF,持股增加占比达0.45% [2] - 本期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4个,包括广发中证1000ETF、华商润丰混合A、南方中证1000ETF和华夏中证1000ETF,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2]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持仓的公募基金共计69个 [2] 外资持仓变动 - 本期外资持股增加的基金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增加占比达0.10% [2]
宝通科技: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约2648万元
搜狐财经· 2025-10-29 01:31
公司财务事件 - 宝通科技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约2648万元 [1]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计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损益 [1] -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 [1] 市场环境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 [1] - 市场在十年沉寂后迎来爆发 [1] - 科技主线正在重塑市场格局 [1]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8:56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生效日及披露要求[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解任的离职生效时间[5] 任职限制与交接 - 特定自然人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管[7] - 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说明工作[9] 股份转让与追责 - 任职与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12] - 离职人员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14] - 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追责决定[1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改[17]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修订[17]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8:56
审计委员会设置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披露[4] - 设审计与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内部审计与纪律检查[6] 审计工作内容 - 指导相关公司风控体系构建等财经风险监管工作[9] - 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组织评价、考核[10] - 制定中长期内部审计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11] - 对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进行投后规范管理监督检查[13] - 对各项购买、销售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4] - 根据廉洁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设举报邮箱[15] 报告与检查周期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7]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17] 审计工作时间要求 - 审计与检查报告原则上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24] - 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被审计单位[26] - 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检查[26] 档案保管 - 审计档案应在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7]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27]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27]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7] 其他工作 - 负责人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9] - 对模范部门和个人可提奖励建议[31] - 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可提处分建议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31]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8 18:5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定期提前一日,全体独董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会议召开 - 半数以上独董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独董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4] 会议主持与表决 - 过半数独董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会议[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等[4]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5] 记录与报告 - 独董专门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9] - 独董向年度股东会述职报告应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12]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8:56
制度适用与生效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2]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1] 财务差错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指足以影响报表使用者判断的差错[5] - 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内审和财务部门应调查责任并拟定处理意见[9] 信息披露差错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附注和其他信息披露错误遗漏等情形[7][8][9]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4] - 存在情节恶劣、打击报复等情形公司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5] - 公司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的情形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17] - 对责任人处理前应听取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7] - 董事等负责人出现应追责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7]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国家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9]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文件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发布[23]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8:56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 投资者沟通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5]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收集答复诉求[8] - 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并公示访问地址[9] 说明会安排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10]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说明会[11]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配合[11]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3] 职责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八项主要职责[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6] - 证券事务部开展工作并配备专人[17] 行为规范 - 公司及相关人员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6]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7]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包括四方面内容[1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1] 沟通机制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21] - 合理安排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沟通并做好信息隔离[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3]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8:5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任职要求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如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5] 任期与职权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8]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0] 履职规定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务[11] - 总经理超越职权范围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可定期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四种情形下应立即召开[21][24]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由专人负责,重大问题做纪要,保存10年[24]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未规定事宜依相关法规等执行[26] - 两种情形下公司应修改细则,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27][28]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8]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8:5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置换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达到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个标准之一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0] 重大诉讼与业绩变动报告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2]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4] 资产相关报告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5] 人员履职报告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16]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报告义务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通知公司[17][25] -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通知公司[17][25]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需及时报告[19] 信息披露要求 - 重大信息需书面报送,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材料[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需签字[23][24]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信息泄露等情形需发提示性公告[29] - 控股股东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露需督促公司公告[29]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主动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接受采访等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30]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32] - 交易所和公司核实信息时,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积极配合回复[32]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质押公司5%以上股份需考虑对公司的影响[26][27] - 控股股东出现债务逾期等资信恶化情形需披露[27]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并修订[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