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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3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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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30008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9:46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1日14:3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5] - 会议登记时间至2025年9月9日17:00止[11]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1日[2] - 深交所交易系统9月11日特定时段可投票[26] - 互联网投票系统9月11日09:15至15:00可投票[28] 提案情况 - 提案1.00需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0] - 提案2.00、6.00含子提案需逐项表决[10] - 提案3.00、4.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选举情况 -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3位[23] - 选举监事应选2位[25] 议案子议案数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有12个子议案[34] -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有17个子议案[35] 其他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080,简称为易成投票[20] - 总议案涵盖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34]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3]
易成新能(300080)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9:46
会议相关 - 河南易成新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1:00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7][9][11][14][16][19][23][26] 业务变动 - 公司转让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33.1126%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10000万元,实缴出资0元,转让后不再持有份额[36] 交易与担保 - 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2100万元,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8][40] - 公司为平顶山旭信2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年化综合利率不超过3.80%,期限5年,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1][44] 债券发行 -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拟向深交所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该类债券,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47][48]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中期票据[91] - 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56][58] - 中期票据首个周期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61] - 两类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科技创新相关用途[74]
易成新能(300080)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9:45
会议与议案通过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获9票同意通过[3][6][8] -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6票同意通过[10] 组织架构与人员变动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获9票同意通过[13] - 选举李欣平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32] - 聘任潘政烁为公司董事会秘书[34] 资产与交易 - 公司转让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33.1126%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1亿元,实缴出资0元[36] - 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21亿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 担保与融资 - 公司为平顶山市旭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2.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年化综合利率不超3.80%,期限5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拟向深交所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45][48] - 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5亿元中期票据,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14:30在郑州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96]
易成新能(300080) -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5-08-25 19:39
中期票据相关 - 拟申请注册不超5亿元中期票据[1] - 单期发行期限不超5年,长期限含权不超5 + N年[1] - 发行采取余额包销,可一次或分期发行[1]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3]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再转授权董事长处理[4] - 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起,在注册及存续期有效[6] 审批情况 - 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尚需股东大会和交易商协会批准[7] 发行意义与风险 - 利于扩展融资等,促进经营发展[8] - 注册发行获批有不确定性[9]
易成新能(3000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3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可开临时会议[10][19] - 会议前3天通知委员,全票同意可豁免[19]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19] - 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20] 职责与配合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9] - 指导监督审计部工作[11] - 公司各部门应配合审计委员会履职[20] 其他 - 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3][25]
易成新能(30008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 ...
易成新能(30008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等情况。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 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
易成新能(300080)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需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 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1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 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 ...
易成新能(300080) -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9:3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提案是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由各部门、各子公司等提案人提交的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后执行的事项。提案范围包括《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股东会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定期董事会会议与审议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同时召开,临时董事会视 当时需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增加会议召开次数。提案人可以 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第五条 提案人包括下列主体: (一)董事。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案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内控机制,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南易成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提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如遇国家法律、法 ...
易成新能(30008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3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归集和审核管理,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当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 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