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3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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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300080) -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2025-06-24 16:06
持续督导人员变动 - 2020年李世强、刘阳阳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主办人[2] - 2020年持续督导主办人变更为王二鹏、祁玉峰[2] - 2024年李世强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主办人[2] - 2024年持续督导主办人变更为王二鹏、祁玉峰[2] 持续督导情况 - 2020年重组持续督导期结束,但截至2024年末募集资金未使用完仍需督导[2] 人员履历 - 王二鹏曾参与或负责凯旺科技等项目[7] - 祁玉峰曾参与或负责蓝天燃气等项目[8] 其他 - 公司感谢李世强、刘阳阳在持续督导期间的贡献[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6]
易成新能(300080)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17 17:56
会议信息 - 2025年5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 - 2025年6月17日下午14:30在河南郑州举行股东大会[3][4] 参会情况 - 268人参加股东大会,代表股份1204792820股,占比64.3112%[6] - 中小投资者265人,代表股份79634145股,占比4.2508%[8] 提案表决 - 提案1.00同意1204155820股,占比99.9471%[12] - 提案1.00中小股东同意78997145股,占比99.2001%[12]
易成新能(300080)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7 17:5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6月17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4] 参会情况 - 268人出席,代表股份1204792820股,占比64.3112%[7]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补选李欣平为非独立董事议案[9] - 总表决同意1204155820股,占比99.9471%[10]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8997145股,占比99.2001%[11]
易成新能: 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8:31
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 中国平煤神马与大庄矿于2024年12月3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1,880,75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0.10%),转让价格为4.15元/股(为公告前一日收盘价5.19元/股的80%)[1] - 转让方大庄矿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转让属于内部协议转让[1] 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 过户登记于2025年6月4日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 - 过户后中国平煤神马持股增至754,692,971股(占总股本40.29%),大庄矿不再持股[2] - 转让前后持股变化:中国平煤神马持股比例从40.18%微增至40.29%,大庄矿持股清零[2] 协议转让影响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中国平煤神马[2] -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不受重大影响,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2]
易成新能(300080) - 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5-06-05 17:52
股份转让 - 2024年12月3日大庄矿与中国平煤神马签署协议,以4.15元/股转让1,880,751股[1] - 2025年6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数量1,880,751股,占总股本0.10%[2] 持股变化 - 转让前中国平煤神马持股752,812,220股,占比40.18%[4] - 转让后中国平煤神马持股754,692,971股,占比40.29%[2][4] 影响说明 - 转让符合规定,不影响控制权、治理及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5]
易成新能: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腾讯会议以现场和视频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1] - 会议由董事长杜永红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补选非独立董事 - 审议通过补选李欣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推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1][2]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聘任总法律顾问 - 审议通过聘任潘政烁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由控股股东推荐,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2]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指定总法律顾问潘政烁在未正式聘任新董事会秘书期间代行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2][3]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于2025年6月17日在郑州海联大厦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易成新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3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段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1]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 参会人员资格 -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出席会议 [2] - 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以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也将参会 [2]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 会议登记事项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 -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登记 [3][4] -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6月13日前送达公司 [4]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4][5]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5] -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需按规则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6] 其他注意事项 - 会议联系人潘政烁,联系电话0371-89988672,联系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 [4] - 股东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未预约登记者谢绝出席 [4]
易成新能: 关于指定总法律顾问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3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该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副总裁 [1] - 公司董事会指定总法律顾问潘政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 -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法律顾问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1] - 人事变动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1] 联系方式 -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潘政烁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371-89988672、传真0371-89988673、电子邮箱zqb@ycne.com.cn [1] - 公司通讯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 [1]
易成新能: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20:13
公司人事变动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潘政烁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 - 潘政烁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无任何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 [1] 高管背景信息 - 潘政烁先生为中国国籍,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担任法务主管、法律顾问等职务 [3] - 截至公告日,潘政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3] - 潘政烁先生无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易成新能(300080) - 关于指定总法律顾问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2025-05-30 20:01
人事变动 - 原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工作调整,辞职后任副总裁[1] - 董事会指定总法律顾问潘政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1] 代行信息 - 代行期限不超三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 潘政烁电话0371 - 89988672,传真0371 - 89988673[1] - 潘政烁邮箱zqb@ycne.com.cn,通讯地址为河南郑州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