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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2 20:56
1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 | ---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5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3 年1月16日,保荐机构报送《关于江西 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 | | | 训情况报告》; | | | 2023年4月24日,保荐机构报送《关于江西 | | | 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 | | | 》; | | | 2023年8月8日,保荐机构报送《关于华伍股 | | | 份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 | 2023年9月4日,保荐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报送了《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 | |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 2024年3月17日,保荐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送了《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 | | | 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
华伍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2 20:56
华伍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及聘任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 1 页 共 5 页 第1条 为规范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3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法》、《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4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 第5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伍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0:5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华伍股 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8 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379,31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经大华 ...
华伍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2 20:56
华伍股份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注:金贸流体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是金贸流体第一大股东,持有金贸流 体有表决权股份 45.82%,在其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中委派成员过半,对金贸流体拥有稳定的 1 单位:万元 序 号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2024 年度 预计担保 额度 担保额度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 关联 担保 1 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 100% 42.12% 10,454.7 9 13,000 6.19% 否 2 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45.82% 41.11% 7,000 7,000 3.33% 否 3 华伍轨道交通装备(上 海)有限责任公司 100% 86.27% 500 2,000 0.95% 否 4 合计 - - 17,954.7 9 22,000 10.47% - 华伍股份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 ...
华伍股份:对外担保制度
2024-04-22 20:56
华伍股份 对外担保制度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页 共 9 页 第1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文件以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 ...
华伍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2 20:56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华伍股份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 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西华伍 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实 施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及符合 条件的股东提名刘莹、邓觐忠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细见附件)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
华伍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2 20:56
华伍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7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华伍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8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 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 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9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 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10条 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程 ...
华伍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饶立新)
2024-04-22 20:56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饶立新为江西华伍制 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 ...
华伍股份: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2024-04-22 20:56
华伍股份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 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 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 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介机构有关人员;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 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 第 1 页 共 7 页 第8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 ...
华伍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20:56
华伍股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5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 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本公司的审计业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变动,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 上市,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变更的,相 关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该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 第 1 页 共 6 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4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4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 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