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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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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汇川技术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024-04-22 23:28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4] 考核与计提 - 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长效激励基金以年度为单位计提[7] - 当P≦M时,提取长效激励基金为0;当P>M时,提取公式为(P - M)*30%[7] - 年度长效激励基金实际计提数以核算数额与上一年度提取激励基金前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相比,取孰低值[7] 提取时间 - 公司应于经审计的考核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取业绩奖励基金[7] 基金用途与分配 - 长效激励基金主要用于现金奖励、通过专业机构设立产品支付、以公司股票兑现等[9] - 长效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由公司执董会审议批准,应考虑激励对象实际贡献[10] 管理与监督 - 公司董事会为长效激励基金最高决策机构[10] - 公司执董会为长效激励基金管理机构[12] - 公司监事会为长效激励基金监督机构[11]
汇川技术: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2 23:28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结项,结项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所涉募投项目均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拟将 IPO 募投项目所涉节余资金 21,518.70 万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 益,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IPO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超过该次募集资金净额 10%且高于 1,000 万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 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
汇川技术:关于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2 23:28
资金募集 - 2021年6月22日非公开募集资金21.30亿元,实际到账21.06亿元[4] 项目投资 - 5个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合计21.30亿元[7] 节余资金 - 2023年3月31日产能扩建项目节余11885.7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两项目分别节余6456.70万元、2554.22万元[9][10][11] - 公司拟将9010.92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9]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1] - 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 - 监事会、保荐机构认为事项合规无异议[22][23]
汇川技术: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04-22 23:28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或"公司")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至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联合动力的控股权。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如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公司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 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 ...
汇川技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3:28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序号 | 会议名称 | | 会议召开时间 | | 会议议题 | | --- | --- | --- | --- | --- | --- | | | | | | | 1.《关于<公司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 | | | | | |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 | 3.《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 | 4.《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 | |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 | | | | | 告>的议案》 | | | | | | |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 | 7.《关于<公司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 | | | | | | | 8.《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第五届监 | 2023 年 | 4 | 月 21 |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 | ...
汇川技术: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3:28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 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 ...
汇川技术: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3:28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的流程,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 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的募集资金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含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以及所有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募投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和日常 运营资金的使用(经履行审批程序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除外)。 第二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 发行申请文件及公告披露的项目和投资概算拨付。关于招股说明书已 ...
汇川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2024-04-22 23:28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5] 审计与薪酬 - 2023年续聘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6] - 2023年审议通过高管基本年薪议案[7] 股权激励 - 2023年多次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7][8] 独立董事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建言[10] - 2024年将继续履职维护权益[11]
汇川技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3: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或"公司")2020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对汇川技术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 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日 余额额度内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鉴于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届满,结合公司员工福利 制度体系实际情况,公司拟继续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人民币 1.2 亿元, 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
汇川技术:关于长效激励计划之第三期(2023年)激励基金提取目标未达成的公告
2024-04-22 23:28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长效激励持股计划(草案)》规定,2021 年至 2023 年业绩激励基金以 考核当年实际完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出当年目标值的数额确定计提金 额。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长效激励计划之第三期(2023 年)激励基金提取目标值 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为 50.5 亿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42 亿元。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效激励计划之第三期(2023 年)激励基金提取目标未达成的 1 关于长效激励计划之第三期(2023 年)激励基金 提取目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