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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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6-03-27 18:57
理财额度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余额不超120亿元或等值外币[2] 理财安排 - 投资品种为中等以下风险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2] - 投资有效期自2026年4月1日起一年,额度可循环[2] 审议情况 - 2026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购买议案[5] 风险收益 - 投资理财收益具不确定性,已制定制度防范风险[6][7] 理财意义 - 使用闲置资金买短期产品可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8]
汇川技术(300124) -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6-03-27 18:57
业务额度 - 公司拟在不超11亿元日余额额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上限3.3亿元[3] - 公司拟在不超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上限1.5亿元[5] 业务期限 - 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自2026年4月1日起一年内有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3][5] 业务目的 -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影响[6] -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或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6] 业务风险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等风险[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等风险[8][9] 业务保障 - 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控制风险[7] - 采取业务匹配等多种风险控制措施[10] - 已建立完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14] - 配备套期保值业务各环节专业及操作人员[14] - 具备与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资金或授信额度[14] - 将严格按制度落实套期保值业务风险防范措施[14] 业务范围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限于铜、铝等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严禁投机交易[14]
汇川技术(300124)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3-27 18:56
股东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4:00开始[1] -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7日[3] - 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9日9:00 - 18:00[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 - 15:00[1][20]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124,投票简称为汇川投票[18] 提案信息 - 提案包含总议案及12项具体议案[25][26] - 提案2.00的子议案数为8项,提案9.00的子议案数为3项[25][26] 决议事项 - 第1 - 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汇川技术(300124)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27 18:55
上市计划 - 董事会通过公司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议案[1] - 发行H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3] -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时机完成发行上市,具体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4]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4] - 拟申请公开发行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上市后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初始发行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4] - 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5] - 发行对象为香港公众投资者、国际投资者及境内经批准的境外投资投资者[6] - 最初发售股份总数至少40%分配予国际配售部分投资者(基石投资者除外)[7] -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分配机制有机制A(初步分配5%,最多回拨到35%)和机制B(初步分配不少于10%,不设回拨机制)[7] -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两地上市公众公司[9] 授权相关 - 董事会通过将公司注册为非香港公司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日起至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终止日止[10][11] - 董事会通过授权办理境外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事项的议案,可确定发行规模、比例、价格、时间等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确定募集资金投向、使用计划并进行必要调整,起草、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等上市申请文件,办理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香港联交所A1表格及其他相关文件,向保荐人就流动资金充足性作出确认并提供相关事项确认函,就上市相关豁免事项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若获监管批准或备案,有效期延至发行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项下股份发行及交割之日孰晚日[12][16][23] - 董事会通过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议案,授权董事长、总裁朱兴明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君恩办理H股发行上市事务[24] - 董事会通过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议案,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26] 资金使用与利润分配 - 董事会通过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募集资金用于技术与产品研发等[27] - 董事会通过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29] 制度与人员调整 - 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30] - 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多项草案[33] - 董事会通过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34] - 董事会通过新增及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并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新增吴晓蘋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5] - 发行上市后执行董事为朱兴明、周斌、刘宇川、宋君恩、杨春禄,非执行董事为李俊田,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陶伟、赵晋琳、黄培、吴晓蘋[36] - 董事会通过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议案,调整后委员为张陶伟、朱兴明、吴晓蘋,张陶伟任主任委员[37] - 董事会通过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授权代表等职位议案,联席公司秘书为宋君恩、冯羡婷,授权代表按不同规则分别委任[38] 其他事项 - 董事会通过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尚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拟购买董事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因董事利害关系,议案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41] - 董事会通过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申请议案,授权宋君恩、陈晨负责相关登记事宜[42][43] - 董事会通过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会议定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14:00在深圳汇川技术总部大厦召开[44] - 董事会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日理财余额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6年4月1日起一年[45] - 董事会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议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2026年4月1日起一年[46]
汇川技术(300124)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6-03-27 18: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4] 提案取消与延期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取消提案,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股权登记日不变[15]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拟选董事人数多于1人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7] 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9] 表决计票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30]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1] 股东会结束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包含多项内容[3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33] 授权规定 - 股东会授权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明确内容[33] 决议撤销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4] 规则执行 - 规则未明确或与规定不一致按相关规定执行[35] 规则生效 - 规则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原规则失效[36]
汇川技术(300124) -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6-03-27 18: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0年9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8] -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8100万股[9]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695,267,300元,股本总额为2,695,267,300股[8][9] 股份相关 -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公司股本总额、A股和H股普通股数量及占比待确定[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0] - 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享有参加股东会等多项权利[1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审议批准多项方案和事项[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16] - 特定对象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需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至少两次,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8]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28]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需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40]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明确意见[40]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年度财报等[44] - 公司H股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等[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其他 -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原章程失效[4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汇川技术(300124)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6-03-27 18: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情况主席10个工作日内召开[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7] - 细则自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19]
汇川技术(300124)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6-03-27 18:50
股权结构 - 公司2010年9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7] -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8100万股,2008年5月18日出资[16][17] - 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25万股,占股本总额25%[16] - 朱兴明持股889.38万股,占股本总额10.98%[16]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增加资本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21] - 公司收购股份有六种情形及三种方式,收购后不同情形有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4]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 - 50%由董事会决定,超50%提交股东会[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其中定期会议至少两次,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9]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其他 - A股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6]
汇川技术(300124)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6-03-27 18: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含一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定情况主席十日内召开,提前三日通知[12][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表决后签名确认[17]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4]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原细则失效[17] - 细则未明确或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汇川技术(300124)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2026-03-27 18:50
信息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A股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A股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H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15] - H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21天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15] - H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初步公告[15] - H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15]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7]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编制,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3]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审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披露[35]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文件,经审核、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并公开披露[36][37]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审批、报送深交所审核备案、发布、报送监管部门、归档保存等流程[39]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股5%以上股东和关联人也应承担义务[42]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6]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9] - 董事等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2]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82] - 董事等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3] 重大事项报告 - 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单项交易8000万元及以上或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57] - 与主营业务不相关投资单项交易5000万元及以上或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需报告[5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报告[5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1]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2]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63]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75]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等[7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79]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79]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81] - 公司发现特定对象稿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要求其保密并报告交易所[81]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应配合董事会秘书收集信息[70]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87] - 部门等未准确报告重大事项,董秘可建议处罚相关责任人,但不免除董监高等责任[8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更正,处分责任人[8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88]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9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控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92]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原制度失效[9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93]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