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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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300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或者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 规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 ...
中电环保(3001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 ...
中电环保(300172) - 公司章程
2025-10-20 20:3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18 日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4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4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0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2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0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
中电环保(3001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0 20:3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 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 因,而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的,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
中电环保(3001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董事 会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中电环保(3001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0 20:3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 - 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6] - 规定情形出现一个月内解聘[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代行职责直至新秘书聘任[8] - 参加说明会[14] - 核查买卖股票信息[15] - 报送采访调研记录[15] 董事会相关事项 - 传真会议后提交表决原件和记录[13] - 经同意设基金并纳入预算[14] - 决定秘书报酬奖惩[19] 其他 - 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7] - 细则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1]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生效[22]
中电环保(30017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0 2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职权与会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及时增补[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3]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半数以上委员同意[14] 委员管理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以上[15]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18]
中电环保(300172)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 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 事。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 人员兼任的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 请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董 事的岗位职责、个人绩效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的原则,同时与市场价值 规律相符;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
中电环保(300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0 20:3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电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 届满前解 ...
中电环保(30017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0 20:31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管理、提高盈利、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等[2] -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八项原则[2]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实施、完善及执行情况检查评估[3]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可责令整改重大缺陷[3] -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控体系制度建立完善及推进执行[4]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日常监督、自我评价现场审计并提交报告[4] 控制内容与要素 -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环境、业务等控制内容,涵盖公司等层面[4] - 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应考虑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要素[4] 公司治理与建设 -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职责分工和组织架构[7][8] - 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9][10]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公司应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12] -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风险,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风险[13] - 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等策略控制风险[14] 控制活动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采购、资金等所有营运环节[16] -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印章、票据、预算等专门管理制度[16]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制度、策略、考核等方面[16] - 公司控制活动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责任等,采取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措施[17] - 公司授权审批控制分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重大业务实行集体决策[18] - 公司会计系统控制要求执行会计准则,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18] 绩效考评 - 公司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薪酬和职务调整依据[20] - 公司应制定年度绩效管理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薪酬等依据[4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工作行为规范提高会计工作质量[22]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对外披露[25] 反舞弊与监督 - 公司应将四种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重点[26] -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审计机构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29] - 内部审计机构应将检查发现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0] - 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查必要时专项检查[30]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1]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表示异议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应做专项说明[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