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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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1 19: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面对国内经济内生动能不足、市场需求疲弱等严峻的经济环境,行业 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此,公司发挥核心技术优势,强化项目精细管理;同时,公 司加强全面管理,实行降本增效、开源节流,降低各项费用支出,以及受部分污泥 项目产能未达预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综合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598.73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1.70%;同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81.56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长12.55%。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2023年度,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认 真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公司运作,提升 ...
中电环保: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9: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 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名时,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 ...
中电环保: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01 19:37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1800号 025-86529992 www.ce-ep.com 2024年4月 | | | PART01 | | PART02 Environmental | | PART03 Social | | PART04 Governance | PART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走进中电环保 | | 致力环境治理 | | 践行社会责任 | | 强化公司治理 | 展望未来 | | 报告说明 | 1 | 公司简介 | 9 | 碧水攻坚战 | 19 | 人才团队 | 27 | 公司治理 | 39 | | 数说2023 | 3 | 组织架构 | 11 | 净土攻坚战 | 21 | 员工发展 | |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 40 | | 大事记 | 5 | 事业布局 | 12 | 蓝天攻坚战 | 22 | 员工激励 | | 投资者关系 | | | | | 资质荣誉 | 13 | 数字化赋能 | 23 | 员工关怀 | | 股东回报 | | | | | 企业文化 ...
中电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9: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 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 ...
中电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后华)
2024-04-01 19: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唐后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利益 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 董事会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本人应 出席董事会会议四次,按时出席会议四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 ...
中电环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1 19:34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 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 ...
中电环保:2023年度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01 19:34
关于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09 号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08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立群 中电环保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中电环保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电环保公司 ...
中电环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9: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九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
中电环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4-01 19:3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在本制度中作出的 相应规定,在相关规范作出修改时,本制度中依据该等规范所作出规定将自动 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规范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 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 间内,报送证 ...
中电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4-01 19:34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 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 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 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 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