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300199)
搜索文档
翰宇药业:关于向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10-29 18:45
授信申请 - 公司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1.3亿元综合授信[1] - 授信期限不超3年[1] 担保情况 - 本次授信由控股股东曾少贵等提供保证担保[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代表签字盖章,经营层在额度内使用资金[1]
翰宇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8:45
会议信息 - 2024年10月25日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2] - 2024年10月28日下午16:30在公司龙华总部2006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2] -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3][4] - 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4][6] -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5] - 《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翰宇药业: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29 18:45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50%以上或派出董事占董事会过半数、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全资子公司董监高由公司委派[6] - 子公司董监高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21] - 子公司高管调离任需审计[21]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战略[11]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经济指标[11] 投资与交易 - 子公司对外投资遵循规定完善程序[12][13] - 特定交易事项需公司审议审批[20] 担保与财务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22] - 子公司制订财务制度报公司审查[16] - 子公司日常财务遵循公司制度[17] - 子公司及时报送报表接受审计[30] - 子公司更换财务负责人需公司同意[18] - 子公司统一开户并备案[18] 审计监督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21]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整改[21]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报告重大信息配合了解进展[23] - 子公司对保密人员告知义务并登记[23] - 建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26]
翰宇药业:关于向深圳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10-29 18:45
授信申请 - 公司向深圳农商行福永支行申请不超5000万元综合授信[1] - 授信期限不超3年[1] - 授信由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担保[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代表签字盖章[1] - 授权经营层在授信额度内使用资金[1]
翰宇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0-29 18:45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 ...
翰宇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10-29 18:45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5] - 证券管理部在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时登记备案,档案保存至少10年[16] - 交易金额500万元以上信息填知情人档案[33] 报送要求 - 发生10类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5] - 披露重大事项后变化或前交易异常波动报送档案[15]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向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16] 自查与处理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3] - 发现内幕交易2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处理情况[23]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公开前不得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21][22] - 接收方对未公开内幕信息保密,违规可能担责[37][3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27][28]
翰宇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9 18:4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目的是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相关方权益,规范披露行为[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监事等主体[4]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6] 披露方式与申请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8] - 符合条件时公司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需披露[1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立即披露[35] 披露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5] - 每个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6]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30]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28] 股东与控制人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时应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36]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应及时披露[38] - 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42] - 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深交所并刊登公告[42] - 股东大会因故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3] 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应披露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48] - 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包括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及购买原材料等[5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1]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54]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异常波动计算从公告日起重新计算[54]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核查,核查发现未披露重大事项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54] 责任与处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5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除非有证据表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62] - 若有关人员工作失职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视情节追究责任并追偿损失[62] - 公司各部门发生需披露事项未及时报告等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相关责任人并追偿损失[63]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视情形追究法律责任[63]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发生未达披露标准但深交所或董事会认为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应比照规则及时披露[64]
翰宇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10-29 18:45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邀标选聘审计机构,拟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 立信具备审计上市公司资格,决策程序合规[1] - 同意将聘任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
翰宇药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24-10-29 18:45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1] - 经邀标评分制确定立信为中标单位[1] - 2024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审核相关资料[1] - 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能力并认为能满足审计要求[1] -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为年度审计机构[1]
翰宇药业(300199)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8:45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9,504,816.36元,同比增长56.6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46,846.64元,同比增长83.30%[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75亿元,同比下降6.55%[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0.56万元,同比下降80.74%[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下降80%[18]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069,613.03元,同比增长262.17%[3]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069,613.03元,相比上期的-54,306,793.37元有显著改善[20]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26,078.08元,同比下降118.41%,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8]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26,078.08元,相比上期的156,007,830.86元大幅下降[20]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849,542.06元,同比下降75.73%,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小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8]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849,542.06元,相比上期的-151,280,080.24元进一步恶化[20]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5,428,940.64元,相比期初的339,936,226.44元大幅减少[20] -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40,139,306.89元,略高于上期的437,347,144.56元[19] - 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07,780,020.47元,相比上期的128,095,004.90元有所减少[20] - 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4,207,619.42元,相比上期的57,429,234.97元大幅减少[20] - 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614,700.24元,相比上期的34,337.43元有显著增长[20] - 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45,526,000.00元,相比上期的665,000.00元大幅增加[20]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3,117,118,764.54元,同比下降4.88%[3] - 公司货币资金为137,761,180.37元,同比下降59.95%,主要系去年年底收到公司债项目募集资金所致[6] - 公司货币资金从344,006,609.99元减少至137,761,180.37元[13] - 公司应收账款从142,348,644.69元减少至98,885,945.45元[13] - 公司存货为250,198,043.27元,同比增长63.96%,主要系本期备货所致[6] - 公司存货从152,593,626.36元增加至250,198,043.27元[14] - 公司短期借款从617,205,179.35元减少至546,176,215.40元[14] - 公司应付账款从108,495,716.35元增加至167,786,904.91元[14] - 流动负债合计为12.86亿元,同比下降9.69%[15] - 长期借款为6.64亿元,同比增长3.46%[15] 研发与费用 - 研发费用为59,329,000.15元,同比下降49.77%,主要系本期临床试验费、股份支付减少所致[7] - 研发费用为5932.90万元,同比下降49.77%[17] - 销售费用为7026.02万元,同比下降57.40%[17] - 管理费用为8520.90万元,同比下降19.41%[17] - 资产处置收益为4267.63万元,同比增长400.5倍[17] 业务与合同 - 公司子公司翰宇武汉与海外客户DS3 RX LLC签订8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889万元)的GLP-1原料药订单[12] - 公司子公司翰宇大理获得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审核换发的《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12] - 公司艾塞那肽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注册证书》[12] - 公司与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联合向FDA申报上市的利拉鲁肽注射液获得暂定批准,审查目标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12] - 公司司美格鲁肽原料药获得美国药监局下发的DMF备案号[12] 其他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