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3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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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2024-11-05 15:49
股票质押情况 - 曾少彬办理400万股质押,占总股本0.45%,占所持股份18.42%[3] - 曾少贵累计质押95732245股,占所持股份97.16%,占总股本10.84%[6] - 曾少强累计质押58504796股,占所持股份92.66%,占总股本6.62%[6] - 曾少彬累计质押15500000股,占所持股份71.37%,占总股本1.75%[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3391322股,累计质押169737041股,占所持92.55%,占总股本19.22%[6] 到期质押情况 - 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13878.52万股,占控股股东持股75.68%,占总股本15.71%,融资额51000万元[7] - 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16973.70万股,占控股股东持股92.55%,占总股本19.22%,融资额51000万元[7] 其他要点 - 股票质押用于参与2014、2016年定向增发及偿还利息[7] - 控股股东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允价定价,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9] - 上述行为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无平仓风险[10]
翰宇药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10-29 18:4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8]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报告[8]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0]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14]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时应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需经报告义务人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提交交易所审核及公开披露等程序[14] - 报告义务人在拟提交审议、协商谈判、知道事项时应报告重大信息[15] - 报告义务人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决议执行、协议签署变更等[16] - 重大事件涉及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三十日报告进展[16] 信息保密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16]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瞒报等将追究责任[16] 档案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考核[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翰宇药业:财务管理制度
2024-10-29 18:45
财务管理架构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多方监督[2] - 设副总裁(财务)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4] - 财务中心下设财务管理部和会计部办理相关事项[5] 财务人员管理 - 财务人员需遵守职业道德,违规造成损失要担责[6][7] 会计核算流程 - 按规定对交易或事项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核算[10] - 原始凭证经多级审核,财务人员据此填制记账凭证[10][11] - 出纳及时记录日记账,会计每月及时记账、结账生成报表[11] - 会计部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数字真实准确[13] 资金管理 - 现金使用遵守规定,不得有违规操作[14][15] - 银行账户每月核对一次,网上银行业务经审核支付[16] - 建立资金支付分级审批制度,按职位级别设定审批权限[22] 资产管理制度 - 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或物品,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2年,按固定资产管理[26] -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盘存制度[24] - 固定资产年度终了由会计部组织全面盘点清查[27] - 在建工程达到规定条件,项目实施部门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9] - 会计部年末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33] - 每年年度终了对存在减值迹象资产进行测试,确定是否减值[35]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应按章程和制度履行分析与决策程序[41] - 会计部根据审批的投资方案办理资金支付或实物资产划拨手续[41] 财务报告披露 - 季度财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30天内报出,半年报财务报表应于中期终了后60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48] 预算与成本费用管理 - 每年十一月份启动全面预算编制工作[46] - 成本管理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43] - 费用管理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43] 财务会计报告内容 -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8] -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48]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 财务信息系统由信息系统管理员日常管理维护,定期备份数据并分开存放原件与备份件[53] - 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期进行上机日志检查工作[54] 财务交接 - 财务交接工作结束后,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中心存放一份[63] 会计档案保管 - 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5年、10年、15年[59]
翰宇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8:4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9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龙华总部 2006 董事会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唐洋明 先生、独立董事钟廉先生、胡文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 少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
翰宇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0-29 18:4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8] 交易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相关人员及配偶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7]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等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1]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等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5]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其他情况处理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对非董监高核心人员股份锁定及时申报并披露[23] - 委托申报个人信息后,中登深圳分公司锁定账户股份[23] - 涉嫌违规交易,中登深圳分公司可锁定名下股份[23] - 限售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3] - 董事等离任,中登深圳分公司自申报日起六个月内锁定股份[24] - 违规持有、买卖或未申报,证券监管和公司内部处分[26]
翰宇药业: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9 18:45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分重大和一般舆情[2][4]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证券管理部采集信息[7]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一般、重大舆情处置不同[9][10][11]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4] - 公司可追究泄密及虚假信息媒体法律责任[14][1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其制定、解释和修订[17][18]
翰宇药业:关于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获得泰国药品上市许可的公告
2024-10-29 18:4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获泰国药品上市许可[1] - 药品剂型为注射剂,规格有6.75mg/0.9ml、37.5mg/5ml[1] - 批件有效期至2031年10月3日[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该药品获许可将丰富海外产品管线,拓宽海外市场[2] - 公司将推动该药品在海外市场销售,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2] 其他新策略 - 药品上市后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销售不达预期风险[3]
翰宇药业: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9 18:45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聘任为大华[2]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9票同意[19][20] - 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1] 审计费用 - 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150万元,较2023年降11.76%[13] - 2024年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2023年为0[13] 立信事务所情况 - 2023年末有合伙人278名等相关人员数据[3] - 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等收入数据[4][5]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 - 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6]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监管措施情况[7]
翰宇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9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1月18日15:3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2][10]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2] 会议审议内容 -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等两项议案[4] 会议登记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地点在翰宇药业证券管理部[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0199,简称为“翰宇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9:15 - 15:00[15][1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多个时段[16] 其他信息 - 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决议等[10][11]
翰宇药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0-29 18:4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低于30万元、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裁或执行总裁报董事长批准[16][17]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 - 3000万元或占比0.5% - 5%,由总裁或执行总裁向董事会提交议案[17] - 与关联人单次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18]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超50%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30]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作普通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协议期限与金额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9]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履行审批披露程序,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29] 交易标的要求 -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25]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非现金资产,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5]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34]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36]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无具体交易金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8] - 制度条款与相关法规冲突时依其执行[38] - 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并实施,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3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