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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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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3002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内、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董事长有权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但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需独立董事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需独立董事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9]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应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9]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9]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5]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免于股东会审议情况 - 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交易可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等交易可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10月修订的制度废止[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1]
安利股份(30021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
安利股份(3002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满足相应金额条件[9] 投资授权 - 董事长、总经理对单笔及累计投资有不同授权额度[10]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4] - 原2023年3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废止[24]
安利股份(300218)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业务规则 - 远期结售汇业务基于真实交易,不用于盈利[4] - 全年累计金额不超年度预计进出口总额70%由董事长审批[8] - 超70%由董事会审批,超出权限提交股东会[8] 监督机制 - 财务每季度上报盈亏,损益波动大及时上报[11][16] - 内审机构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操作情况[11] 信息披露 - 业务亏损或潜亏达前一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公告[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11年11月制度废止[21]
安利股份(30021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等[2] 信息定义与保密 - 信息指影响股价且未公开的信息[3]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 信息报送规则 - 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4]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知情人[4]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 对外报送需提示保密、备案登记并签承诺函[5] 违规责任与制度效力 - 外部违规致损需承担赔偿责任[5][7]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原2011年7月制度废止[7] 制度管理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7]
安利股份(3002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8] - 原则提前5日通知,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可豁免[8] 会议召开与出席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9]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0] 会议表决与记录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分同意、反对、弃权,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10][11]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安排,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0][11] 会议档案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档案,期限不少于10年[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24年10月制度废止[13]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6]
安利股份(300218)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交易目的与规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基于进出口业务外币收支预测,目的是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4][5] - 只允许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交割日期需匹配[4][5] 决策与管理 - 成立工作小组,财务部门经办管理,内审机构监督[6] - 合约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45%由董事会审议,以上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7] - 财务部门制订方案报总经理同意后实施,超权限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9] 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按审批计划选产品,向金融机构提交申请,金融机构确定价格并确认[9][10] 监督与披露 - 财务部门每季度上报盈亏,出现较大盈亏立即报告总经理[11] - 损益波动大时分析并上报总经理、董事会[14] - 交易业务经审议后按要求披露,出现重大风险以临时公告披露[16][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于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19] - 原2018年4月制度废止[19]
安利股份(300218)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重大事件[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重大事件[4] 债券影响因素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信息披露与接待管理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3] - 董事会秘书为特定对象来访和调研接待负责人,证券部门承办[10] - 接待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8] - 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限于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活动结束需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4] - 特定对象来访和调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门确认身份并保存文件[16] - 相关文件资料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三年[17] - 原2024年10月修订管理办法废止,新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向特定对象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8] - 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18] - 接待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21] 预约信息 - 可在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预约,电话0551 - 65896888[27] - 可通过邮件、传真预约,邮箱algf@anli.cn,传真0551 - 65896562[27] - 接待时间为9:30 - 11:30,14:00 - 17:00[28] 合作协议 - 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谈判,甲方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 - 双方承诺不向第三人泄露重大事项直至甲方披露[35] - 乙方不得利用重大事项及未公开信息买卖甲方股票及衍生品种[36] - 双方将重大事项知悉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36] - 双方只将未公开重大信息用于项目合作有关目的[36] -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归还未公开重大信息原件及复印件[37] - 违反协议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7] - 协议自签署生效,双方承担保密义务,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37] 证券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0218,证券简称为安利股份[41]
安利股份(300218)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 2012年8月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废止[9] 审计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等情况[4] -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等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8]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6] 审计职责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4] - 审计委员会需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格[7] 审计报告处理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6]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评价审计工作及费用[14] - 公司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安利股份(300218) - 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1:15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余额不足1000股可全部转让[5]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在二个交易日报告公告[6][7] - 所持股份年内增加,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 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基数[8] - 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 买卖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5个工作日内回复,收到回复前不得买卖[9]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否则股东可要求执行[10] - 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1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31] 大股东股份减持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1%[20] -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2%[21] - 减持通过协议转让,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21] - 若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不得竞价或大宗减持[19][20] - 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净资产,不得竞价或大宗减持[20] - 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价与当前对比,相关主体减持受限[20][21] - 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8] 权益股份变动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4]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4]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3日内编制报告书并报告、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股票[24] - 拥有权益股份达5%后,比例触及5%整数倍(不含5%),按规定报告、公告,期间不得买卖股票[24] - 拥有权益股份达5%后,比例触及1%整数倍,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4] - 违反规定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其他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每季度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股本变动等情况[26]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违规及时报告[32] - 大股东、董事和高管违规持股变动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4年10月修订的《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废止[35] - “达到”“触及”相关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该比例前后100股[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