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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的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二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 ...
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6]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11] 报备与披露 - 董事、高管竞价交易买卖股票提前3个月报备意向[12] - 董事、高管买入股票计划提前3个交易日、卖出提前16个交易日报送董事会[12] - 董事、高管收到法院处置股份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告[14]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股份锁定 - 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1] - 董事、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3] 违规处理 - 公司收回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7][8] - 董事、高管违反办法规定,公司可给予处分、收回收益、追究责任等[25] 问询与回复 -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36] - 董事会对问询函有同意或不同意交易两种回复情况[36]
正海磁材(3002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12]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13] 文件保存与通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3] - 董事会提前30天通知解聘或不再续聘[15] 改聘相关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5] - 改聘应详细披露情况[16] - 主动终止审计,履行改聘程序[21] - 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造成影响,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处罚[18] - 严重时不再选聘违规事务所[19] - 制度按法律法规等执行[21]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2][23]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18日[24]
正海磁材(300224)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接待管理 - 公司接待事务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主办人为董事会秘书[7] -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六项原则[5] 活动规则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及重大信息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等活动[11] - 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会前发布公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1] 记录与保存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刊载[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5]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先沟通,同意后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15]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要求改正[16] 信息披露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重大事项未披露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17] 接待记录 - 接待活动详细记载参与人员等内容,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18] - 接受采访或调研人员形成书面记录,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19] 事后复核 - 交流沟通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事后复核[19] 责任承担 - 违反办法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21] 预约与时间 - 预约方式为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或邮件[26][27] - 接待时间为9:30 - 11:30,14:00 - 17:00[29] 来访登记 - 来访人员需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和《承诺书》[28] 保密协议 - 保密协议规定双方对重大事项和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3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正海磁材(300224)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 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募集资金 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 ...
正海磁材(3002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融资与投票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3] 资产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8]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4]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8][4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2]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情况计为弃权[43]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5]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对表决结果有怀疑或异议时,可要求点票[4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0]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作出后即时生效[4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5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50]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2] - 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董事会决策授权事项应接受股东和审计委员会监督[53]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55] - 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8]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60] - 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1]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该规则的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63]
正海磁材(300224)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 急管理,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和处置,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损失, 维护稳定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 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 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 1 -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 ...
正海磁材(300224)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 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治理、管 理活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的适当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 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来进一步完善管理以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
正海磁材(30022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二章 外部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第七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 - 1 -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公司进行信 息披露前得到尚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 ...
正海磁材(300224)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20: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等对总裁的要求,规范总裁工作及总 裁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 和组织效能,特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细则为公司章程的补充性文件。 第三条 本细则所述总裁、副总裁即公司章程第六章中所述之公司总裁、副总裁。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总裁的推荐,予以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经董事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 职。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第七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总裁办公会议是指总裁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 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