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3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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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3002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信息披露制度 - 适用于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2] - 拟披露信息不确定或属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6] - 属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6] 申请与审批 - 申请暂缓披露需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且交易无异常波动[7] - 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申请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8][9] 后续管理 - 决定暂缓或豁免应建信息处理台账[9] - 已暂缓披露信息泄露等应及时披露[11]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1]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ST金泰(3002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聘任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年[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6] 选聘提议 - 1/2以上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选聘会议[10] 评价标准 - 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履职评估报告[10]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2] - 选聘结果需公示,包括拟选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12] 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公式为(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17]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9] 时间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8] 改聘情形 - 出现9种情形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如审计项目违规分包转包等[20][21] 解聘与辞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其辞聘需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21] 改聘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审核同意后按选聘程序选择拟聘任事务所[22] 改聘限制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3] 违规行为 - 选聘中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有6种违规行为,如接受利益、营私舞弊等[26] 不再选聘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出现4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7]
*ST金泰(300225)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仅提交本次并披露前期[29]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一般每年订立协议,超三年需重新审议披露[18] - 关联交易涉“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达到标准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含交易概述等内容[22]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 - 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人员应先交材料给独立董事审阅[25] - 审议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并确定交易价格[26] 特殊情况处理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达标准需审计财务报告,特殊可豁免[27] - 参与公开招标等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议程序,但需披露[28] - 购买或出售资产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27][28] - 放弃控股子公司相关权利按不同情况适用规则[28] 其他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29]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29] - 关联人致公司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究责任[29]
*ST金泰(30022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1]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26]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6] 财务报告责任 -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负责[39] - 财务总监对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4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即为合法有效[36] - 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信息披露等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公司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漏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1] - 公司与投资者等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应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43]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5]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47] - 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交流方式,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4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48] - 因有关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0]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2]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5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4]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55]
*ST金泰(30022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内部审计职责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3] - 内部审计部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等情况[5]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评价报告[9]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审计评估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部审计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2] 资料保存与制度管理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3]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提修改草案[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制定于2025年11月27日[16][17]
*ST金泰(30022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人员任职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4][6] - 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7]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17]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20] - 总裁办公会议决议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总裁办公会议议题由总裁及高管提出[20] -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可委托他人[21] 职责要求 - 总裁应在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会议上作年度总结报告[24] -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20]
*ST金泰(300225)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4] 内部控制原则与要素 -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成本效益原则[5]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考虑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9] 组织职责 - 股东会行使公司重大事项表决权,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11][12]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实施,下设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13] - 管理层负责组织内部控制日常运行及实施决议和日常管理[13] - 各单位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实施[13] - 内部审计部门应监督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报告缺陷[14] 风险因素 - 内部风险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17] - 外部风险包括经济、法律等因素[18] 管理机制 - 公司实行授权、会计系统等机制[23] - 公司建立信息传递、信息化管理等机制[25][26][27] - 反舞弊工作重点包括资产侵占挪用等[26] 检查监督与报告 - 公司内审部是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牵头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并监督[29] - 内审发现问题形成报告通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大异常报董事会[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9]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0]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披露[3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30] - 内审部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十年[31]
*ST金泰(3002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内幕信息定义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属内幕信息[7] -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等可能影响股价或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属内幕信息[5][6][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11] 档案报备与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进行收购等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股东等研究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0]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20] 保密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 - 公司需在年报等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追责,两日内报送深交所和上海证监局并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27]
*ST金泰(3002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2] - 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3]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等四项[5] 沟通管理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新闻媒体等[6] - 沟通方式有公告、业绩说明会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信息[8] 活动管理 - 定期报告后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9]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2] 人员职责 - 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18] 承诺书要求 - 调研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1] - 文件发布提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客观真实[31]
*ST金泰(300225)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1-11 16:46
法律案件 - 案件一审审结公司不担责,部分被告承担1232724.95元赔偿[3] - 原告原诉请14125973.48元,调整后为1914614.07元[8] - 各原被告负担受理费34337.72元,损失核定费1440元袁罗共担[8] - 公司收到114名投资者诉讼,8人已撤诉[10] - 11案一审判决,未判决案件原告诉请2318.86万元[10][11] 违规处罚 - 2024年1月4日公司因信披违规受证监会行政处罚[4] 增持情况 - 袁翔和罗甸计划增持3亿,2022年9月30日披露增持0元[3] 责任判定 - 公司非增持承诺信披义务人,尽审查义务无需担责[5] - 定期报告虚假陈述无实质影响,公司无需担责[6] 损益影响 - 暂无法判断其余诉讼案件对损益影响,以判决结果为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