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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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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03-14 20:55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4-016 1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昊先生的辞职申请。 李昊先生自 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因个人原因,李昊先生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昊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李昊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截至目前,李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昊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其股份的 变动仍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
上海新阳: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 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上海新阳: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14 20:55
公司与合作的各商业银行皆不存在关联关系,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 关联交易决策进行披露,上述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 果,授信事项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应根据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具体情况,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权限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二、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 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及业务量的持续增加,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 需要,向多家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 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 互调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 ...
上海新阳: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蒋守雷)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守雷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 开的相关会议,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应出席会议 6 次,亲自出席 6 次, 委托出席 0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列席 2 次。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 ...
上海新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四)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与上述第(一)至(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上海新阳: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 新阳")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实施,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 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2 亿元,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 亿元,同比增长 213.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为 1.23 亿元,同比增长 10.27%。公司半导体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7.68 亿 元,同比增长 20.06%,主要是公司半导体业务板块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市场开 发力度不断加强,取得客户订单数量持续增加。尤其是晶圆制造用关键工艺化学 材料销量增加较多,其中,晶圆制造用电镀液及添加剂系列产品市场份额快速增 长,集成电路制造用清洗系列产品在客户端认证顺利,销售增长迅速。涂料板块 业务,受 ...
上海新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4 20:55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55.89亿元,较年初略有下降;负债合计13.61亿元,较年初减少;所有者权益合计42.28亿元,较年初增加[12][14]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12.12亿元,上期为11.96亿元;营业成本为7.86亿元,上期为8.21亿元;营业利润为1.89亿元,上期为0.60亿元[15] - 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为1.86亿元,上期为0.52亿元;净利润为1.68亿元,上期为0.57亿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亿元,上期为0.53亿元[15]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389元,上期为0.1707元;少数股东损益为79.82万元,上期为367.44万元[15] 财务数据变动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8.70亿元,年初为7.40亿元,增长17.50%;交易性金融资产为0.46亿元,年初为4.00亿元,下降88.55%[12]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5.30亿元,年初为4.58亿元,增长15.69%;存货为2.75亿元,年初为2.99亿元,下降8.21%[12] - 2023年末短期借款为2.01亿元,年初为4.11亿元,下降51.12%;应付账款为1.95亿元,年初为1.68亿元,增长16.30%[14]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02亿元,年初为8.02亿元,增长12.57%[14]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1.513857216亿元,上期为 - 0.3860961385亿元;公司本期为1.0674450083亿元,上期为0.41436387亿元[17]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1.9253935899亿元,上期为 - 2.5147195595亿元;公司本期为2.1462906998亿元,上期为 - 1.8648802666亿元[17]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 - 2.2912309232亿元,上期为 - 0.7883512529亿元;公司本期为 - 2.4400868635亿元,上期为 - 1.7536879694亿元[17] 公司股权与历史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68万元,新加坡新阳持股40.00%,上海新晖持股35.00%,上海新科持股25.00%[2] - 公司前身2004年由新加坡新阳独资设立,历经多次股权变更和注册资本调整[3][4][25][26][27][28][29]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营业周期为12个月,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32] - 公司对金融资产、负债、存货、固定资产等有相应的确认、计量和核算方法[54][83][107] 资产项目情况 -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455,320,052.95元,年初账面价值412,481,237.68元[187]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44,621,299.90元,期初余额377,684,551.69元;光刻机1900期末账面净值增长2.84%,合肥厂房建设项目增长82.13%[188][189] -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原值合计102,601,976.51元,年初为103,767,277.27元;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下降,软件增长37.81%[194] - 商誉期末余额133,878,847.88元,与年初相同,减值准备也为133,878,847.88元[195] 负债项目情况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合计201,167,216.67元,年初余额合计410,768,569.62元[200] - 应付票据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225,820,314.42元,年初余额171,629,966.26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94,805,025.13元,年初余额167,505,002.37元[200]
上海新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2024-03-14 20:55
资金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10亿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或买含场外衍生品资管产品[2][4][8][9] - 交易期限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4] 风险与管理 - 公司面临市场、流动性等投资风险[5] - 已建立制度规范交易行为,选优质机构为交易对象[6] 监督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监督,独董和监事会有权检查[6] 会议审议 - 2024年3月13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
上海新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尚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
上海新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0 年 1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1 年 4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