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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5 18:23
会议信息 - 兴源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通讯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向新希望投资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2] - 借款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兴源环境: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05 18:23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21日14:0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21日9:15 - 15:00[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8日[3] 会议审议 - 审议向新希望投资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4]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11月20日9:00 - 12:00、14:00 - 17:00[6] - 登记地点为杭州市临平区望梅路15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266",投票简称为"兴源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21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21日9:15 - 15:00[15]
兴源环境:关于财丰科技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4-11-04 20:31
股份变动 -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兮涞信息、夏榕贸易累计增持32,167,600股,占总股本2.0702%[1] - 变动前一致行动人持股369,205,729股,占23.7614%;变动后持股401,373,329股,占25.8316%[4] - 变动前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0股,占比0%[4] 变动说明 - 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交易,资金为自有资金[4] - 变动非履行承诺、意向、计划,无违规[4] - 无按《证券法》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5]
兴源环境:兴源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投集团
2024-11-04 20:31
权益变动情况 - 新投集团终止对财丰科技369,205,729股股份表决权委托[9] - 新投集团向锦奉科技转让155,380,732股上市公司股份[9] - 新投集团放弃213,824,997股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9] 公司信息 - 新希望投资集团注册地址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新希望集团大厦2楼203号办公室,法定代表人刘永好[13] - 新希望投资集团经营期限从2015年6月4日至2045年6月3日[14] - 新希望控股集团持有新投集团100%股权[14] 持股比例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661,232,774元,持股比例29.90%[16] -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860,672,801元,新投集团直接持股15.61%,间接持股11.92%[16][17] - 华创云信公司总股本2,261,423,642元[17] 时间节点 - 2023年2月,新投集团与财丰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36个月[24] - 2024年11月1日,新投集团与财丰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25][26] - 2024年11月1日,新投集团与锦奉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放弃协议》[25] 变动前后对比 - 权益变动前新投集团持股369,205,729股,持股比例23.76%;锦奉科技持股38,513,942股,持股比例2.48%[31] - 权益变动后新投集团持股213,824,997股,持股比例13.76%;锦奉科技持股193,894,674股,持股比例12.48%[31]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拟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48] 审批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宁波市国资委同意、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4][48]
兴源环境:兴源环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锦奉科技
2024-11-04 20:31
股权交易 - 锦奉科技受让新投集团155,380,732股兴源环境股份,占比10%,转让价款358,929,490.92元[10][54][61][98][152] - 交易后锦奉科技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兴源环境17.03%表决权[10][57][152] - 新弘18号、晨雨传祺合计持有兴源环境70,678,800股股份,持股比例4.55%,与锦奉科技签一致行动协议[46][56][91][152] 公司信息 - 宁波锦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兴奉国业持股100%[12][22] - 兴奉国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19] - 天倚道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甘加祥持有99.00%股份[17] 财务数据 - 兴奉国业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62,964.99万元,负债总额83,000.15万元,资产负债率50.93%[31] - 兴奉国业2023年度利润总额 - 8.30万元,净利润 - 8.30万元[31] - 新弘18号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446.58万元,负债总额8,892.24万元,资产负债率61.55%[34] - 新弘18号2023年度营业收入 - 3302.31万元,净利润 - 3475.89万元[34] - 晨雨传祺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02.56万元,负债总额7,832.86万元,资产负债率56.75%[37] - 晨雨传祺2023年度营业收入 - 3366.91万元,净利润 - 3530.19万元[37] 未来展望 - 未来12个月内视情况继续增持兴源环境股份,不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48] - 未来12个月内改组兴源环境董事会、监事会,维持人员稳定[104] - 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等计划,但不排除资产或业务整合重组可能[102][103] 协议相关 - 2024年11月1日,锦奉科技与天倚道投资管理的两支私募基金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三年[46][94] - 2024年11月1日,锦奉科技与新投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49] - 协议生效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向深交所递交转让材料[62] - 共管账户开设且条件满足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10%转让价款(35,892,949.10元)[62] - 通过深交所审查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40%转让价款(143,571,796.37元)[62] - 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30%转让价款(107,678,847.28元)[64] -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改选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20%转让价款(71,785,898.17元)[64]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4 20:31
股份变动 - 2023年2月1日新投集团将369,205,729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财丰科技,占当时总股本23.51%,回购注销后占23.76%[1][5] - 2024年11月1日新投集团拟向锦奉科技转让155,380,732股股份,占总股本10.00%[2][6] - 2024年11月1日新投集团与财丰科技终止表决权委托,完成股份转让后放弃213,824,997股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13.76%[2][6] -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弘18号、晨雨传祺合计持有70,678,800股股份,占总股本4.55%[2][6] - 权益变动完成后,锦奉科技直接持有193,894,674股股份,占总股本12.48%[7] - 权益变动完成后,锦奉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64,573,474股股份,占总股本17.03%[7] - 权益变动前新投集团持股369,205,729股,占比23.76%,表决权比例0.00%[8] - 权益变动后新投集团持股213,824,997股,占比13.76%,表决权比例0.00%[8] 公司信息 - 新投集团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10] - 锦奉科技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11] 交易条款 -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2.31元/股,转让价款合计3.59亿元[13] - 协议生效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向深交所递交转让材料[13] - 乙方支付10%转让价款(3589.29万元)作为第一笔款项[14] - 交易通过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40%转让价款(1.44亿元)作为第二笔款项[14] - 甲方收到第二笔款项5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股份过户手续[14] - 收到过户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30%转让价款(1.08亿元)作为第三笔款项[15] -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改选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20%转让价款(7178.59万元)作为第四笔款项[15] 其他约定 - 甲方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期限不少于三年,前两年借款利率不高于4%[15] - 过渡期内,目标公司处置重要资产超1000万元等行为受限[18] - 交易完成后乙方提名六名董事候选人,甲方提名三名董事候选人[20] - 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持上市公司高管团队在协议签署日起三年内的稳定性[21] - 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2024年度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无法维持上市地位的事项[24] - 甲方承诺自协议签署日起三年内,所持剩余目标公司股份应确保稳定、有效,不得转让或设置权利负担(特定情况除外)[24] - 若目标公司在协议签署日起三年内任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可能为负数,甲方将协助转正并顺延《表决权放弃协议》弃权期限一年[25] -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应每日按逾期支付价款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超十个工作日未全额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27] - 因一方原因延迟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核准、登记手续,违约方应每日按股份转让价款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超十个工作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27] - 协议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成立,达成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乙方取得宁波市国资委批准条件后生效[28] - 若未能在向深交所提请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取得确认文件,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28] 其他股份情况 - 新希望投资集团持有目标公司369,205,729股股份,占总股本23.76%[33] - 新希望投资集团拟向宁波锦奉智能科技转让155,380,732股股份,占总股本10%[33] - 股份转让完成后,新希望投资集团剩余213,824,997股为弃权股份[33] - 上海天倚道管理的两支私募基金合计持有目标公司70,678,800股,占比4.55%[38] - 天倚道新弘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目标公司37,278,800股,占比2.40%[38] - 天倚道晨雨传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目标公司33,400,000股,占比2.15%[38] 协议期限 - 表决权委托自协议转让交易完成日起解除并终止原协议[30] - 表决权弃权期限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至三个条件中孰早之日止,最长三年[34] - 一致行动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期满前未达成终止协议默认延期3个月[40] 控制权变更 - 若新希望投资集团与宁波锦奉智能科技的《股份转让协议》解除或终止,相关协议自动解除[31][36] - 锦奉科技将直接持有公司193,894,674股股份,占总股本12.48%[42][43] - 锦奉科技一致行动人新弘18号、晨雨传祺持有公司70,678,800股股份,占总股本4.55%[43] - 锦奉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64,573,474股股份,占总股本17.03%[43] -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锦奉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43] - 违背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或单方退出,应向其他方各支付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41] - 本次控制权变动涉及事项需取得宁波市国资委同意及深交所合规确认[43]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2024-11-04 20:28
资金支持 - 财丰科技以不超过5亿元债权对上市公司或下属公司增资[2] - 新投集团以不超过5亿元债权对兴源环保增资[4] - 新投集团以不超过5亿元债权承接PPP项目[4] - 锦奉科技牵头为上市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支持[5] 股份转让与定增 - 新投集团转让不少于155,380,732股股份给锦奉科技[3] - 股份转让完成后推进10亿元定增计划[6] 债权利率调整 - 新投集团有息债权年化利率两年内调为4%,存量债权三年内保持[4] 未来计划 - 锦奉科技完成股份受让成控股股东后,逐步退出新投集团担保及增信措施[5] - 锦奉科技协调推进奉化区虚拟电厂及双碳业务合作[5] - 锦奉科技未来适时增持上市公司股票[6]
兴源环境:兴源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丰科技
2024-11-04 20:28
股权结构 - 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万人民币[10] - 宁波财创未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11] - 宁波永豪财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11] 权益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由23.76%降低至0.00%[8] - 2023年2月1日新投集团将369,205,729股股份表决权(占当时表决权比例23.51%)委托给财丰科技[22] - 2023年2月15日上市公司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总股本由1,570,227,314股变为1,553,807,314股[22] - 本次权益变动前财丰科技拥有上市公司23.76%表决权[22] - 本次权益变动前财丰科技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2,167,600股,持股比例2.07%[22] - 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财丰科技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拥有表决权[22] - 2024年11月1日新投集团拟转让155,380,732股股份给宁波锦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占总股本10%[22][26] - 若考虑转让事项,权益变动后新投集团持股213,824,997股,持股比例13.76%,表决权为0[22]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兮涞信息和夏榕贸易合计持股32,167,600股,持股比例2.07%不变[22] - 本次权益变动后财丰科技表决权比例从23.76%变为0,变动比例23.76%[41] 未来展望 - 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19] 审批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批准[43]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实施[43] - 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得到批准[43] 其他 - 财创未来、财丰科技、兮涞信息和夏榕贸易为一致行动人[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战略调整,与新投集团签订《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兴源环境股票情况[2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43]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不存在未清偿对公司负债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45]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为林磊杰[45]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4-10-28 18:13
诉讼涉案金额 - 案件一涉案金额52,109,842.54元,处于诉前调解阶段[3] - 案件二涉案金额56,469,019.14元,处于诉前调解阶段[3] - 马春琴诉兴源环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案7414.8元,一审阶段[14] - 黄富炎诉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涉案29,055,203元,一审阶段[14] - 中国建筑一局诉浙江水美环保等涉案8,854,377元,一审阶段[14] - 周永生诉琼中鑫三源水务等涉案2,987,874元,一审阶段[14] - 杭州银江环保与浙江水美、兴源环境涉案767,951元[15] - 厦门恒旗建设与杭州中艺、兴源环境涉案6,107,351元[15] - 李艳娥与新至汇德机械劳动争议涉案91,459元[15] - 杭州兴源环保与浙江兴业市政涉案303,639元[15] - 湖北宸扬生物与大悟县兴源水务涉案188,530元[15] - 兴源环保与江西汇盈环保涉案89,123元[16] - 阜康市绿之源与杭州中艺涉案158,651元[16] - 江西东洲环保与兴源环保、兴源环境涉案1,042,000元[16] - 李凯与杭州中艺等涉案18,978,582元[16] - 三方建设集团与杭州中艺等涉案22,940,339元[16] 案件诉求金额 - 案件一原告请求杭州中艺支付结欠工程款43,208,172.33元及利息6,103,479.62元[5] - 案件一原告请求杭州中艺支付工程进度款逾期付款利息1,231,590.59元[6] - 案件一原告请求杭州中艺赔偿停工及材料损失1,566,600元[6] - 案件二原告请求被告1支付工程款39,895,725.18元,利息15,873,293.96元,返还保证金700,000元,后续利息自2024年6月16日按日息0.05%支付至清偿完毕[11]
兴源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0-28 18:11
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155380.7314万元[6] - 2023年末资产102.29698146亿元,负债92.28347387亿元,净利润-9.89741095亿元[8] - 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96.46778184亿元,负债88.09945563亿元,净利润-1.54186324亿元[8] 融资担保 -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30000万元融资,子公司杭州中艺提供担保[4] - 经审议对外担保额度670455.00万元,占净资产2404.28%[10] - 提供担保余额299576.84万元,占净资产1074.29%[10] - 杭州中艺为山西水投担保余额13956.25万元,占净资产5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