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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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2024年度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20:28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王刚 一、2024 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 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现状,2024 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王刚先生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车仆实业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仆实业")、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 锐瀚特"))新增借款额度 50,000 万元,关联借款利率为 6%,借款期限一年(以每笔 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 同时,公司拟以名下位于青研一路以南、青研二路以西长方集团楼的土地及地上 建筑物为上述申请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 ...
*ST长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文德)
2024-04-26 20:2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文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 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文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深圳 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任不良资产与执行 法律事务部主任。本人自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
*ST长方: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6 20:2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 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 全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54,389.78 万元,同比下降 2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4,226.69 万元,同比减亏 36.74%。基本每股收益为-0.1801 元,同比减亏 36.72%。 二、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规章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完成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25002 号)。 三、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 | 54,389.78 | 72,841.81 | -25.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26.69 | -22,488.36 ...
*ST长方: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6 20:2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 字(2023)第 225004 号),经过公司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整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客观反映了公司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整改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 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持续加强内控建设,维护好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
*ST长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20:2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我们根据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董事会有责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公开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内部控制建 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然而,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 ...
*ST长方: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20:28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拟对 2023 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共计提减值 准备 20,279,803.76 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73,375.88 |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841.73 | |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4,466.16 | | 资产减值损失 | ...
*ST长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军)
2024-04-26 20:28
人员变动 - 李军自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1][7]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未召开股东大会[2]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6] 工作沟通 - 2023年12月29日李军到公司与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人员沟通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3]
*ST长方: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20:28
人员情况 - 2023年底中兴财光华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从业人员3091人[1] 业务收入 - 2023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2.94万元[2] 客户数据 - 中兴财光华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2] - 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7家[2] 审计评价 -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2023年度审计勤勉尽责、专业审慎,报告客观真实[6]
*ST长方: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0:28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5 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董事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李 军先生及王亮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 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吴涛祥先生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 为 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