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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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20:28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总收入543,897,757.09元,较上年降25.33%[2] - 2023年营业利润-136,292,661.92元,较上年减亏41.56%[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2,266,915.32元,较上年减亏36.74%[2] 未来展望 - 2024年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控体系建设[12] - 2024年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董事履职培训[12] - 2024年推动技术和设计创新,调整升级产品[12] - 2024年降本增效,加大电商投入[12] - 2024年提升市场占有率,寻找其他市场机会[12] - 2024年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2024年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13] - 2024年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14] - 2024年提升投资者对公司认识,树立公司形象[14] 其他 - 2023年召开十一次董事会会议[3] - 2023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8] - 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11次会议[9] - 2023年独立董事无缺席会议情况[9]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公司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交流[11] - 公司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沟通[11]
*ST长方: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20:28
人员情况 - 2023年底中兴财光华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从业人员3091人[1] 业务收入 - 2023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2.94万元[2] 客户数据 - 中兴财光华出具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2] - 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7家[2] 审计评价 -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2023年度审计勤勉尽责、专业审慎,报告客观真实[6]
*ST长方: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0:2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42亿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24亿元[6] - 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15.24亿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2] 未来展望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或借款额度不超4亿元,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4亿元,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3亿元[13][14] - 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5亿元,关联借款利率6%,期限一年[15]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18] - 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聘期一年[19] 会议相关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1] - 多项议案经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3][4][5][6][7][10][12][14][16][18] - 将于2024年5月22日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5]
*ST长方: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20:28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拟对 2023 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共计提减值 准备 20,279,803.76 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73,375.88 |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841.73 | |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4,466.16 | | 资产减值损失 | ...
*ST长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6 20:28
利润分配时间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 现金分红条件 -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6] - 拟实施现金分红需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且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7] 不进行现金分红情况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6]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5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存在未弥补亏损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6] 股票股利分配 - 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6] 审议规定 -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独立董事行使征集投票权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3][4]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占比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1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1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10] -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0] 现金分红比例调整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可调整现金分红比例[12] 利润分配流程 -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10][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1][12] 留存利润用途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重大投资、现金支出及日常经营流动资金[9][12][13]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扣减其分配的现金股利偿还占用资金[12][13] 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事宜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生效[13]
*ST长方: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6 20: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7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79010.8769万元,股份总数79010.8769万股[8][15] - 设立时邓子长等四人分别认购不同股份及占比[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等[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买卖限制及收益规定[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流程[33][37][38]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比例及特别事项规定[50][53][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决策权限及会议召开规定[77][78][79] 管理层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4]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8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95] - 公司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96] - 不同情形下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比例规定[98][100][10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规定[108] - 公司通知送达方式及日期规定[110][112] -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债权人通知及公告规定[115][116]
*ST长方: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6 20:28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15.24亿元,实收股本7.90亿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1/3[1] - 2023年国内外收入、营收同比下降[2] 新策略 - 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完成2024任务指标[3] - 推进精益化生产管理降本增效[4] - 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4] - 梳理资产业务聚焦主业寻新能源机会[4] 市场扩张 - 扩大海外市场开拓南美、北美、西欧客户[6] 业务布局 - 计划在江西成立新能源子公司布局业务[7]
*ST长方: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0:28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5 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 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田洪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 ...
*ST长方: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亮)
2024-04-26 20:28
(王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 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亮,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现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 负责人。本人自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