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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方集团(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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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2023-10-18 16:5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股东骆科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骆科树女士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7,901,0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24 |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骆科树 | 合计持有股份 | 3,981.2741 | 5.04% | 3,950.5441 | 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其中:无限售条件 | 3, ...
*ST长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公告
2023-10-17 18:21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2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签署《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表决权委托解除的相关情况 祥平科技与鑫旺资本于近期签署了《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解除原协议,并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 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各方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履行 相关义务,原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不再适用和执行,对各方均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 束力。 2、双方确认并同意,双方无需就原协议的签署、履行、执行及相关事宜以及原 协议的终止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就原协议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未 决事项、未清偿/结算资金往来、或有债务,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违约、诉讼仲 裁或索赔主张;任何一方不会因为原协议的终止而向另一方提出任何其他权利主张或 要求。 三、解除表决权委托后所涉权益变动的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ST长方: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的公告
2023-10-17 18:21
2023 年 10 月 17 日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22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二)》(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440号)(以下简称《" 年报问询函(二)》"), 要求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此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前对《年报问 询函(二)》予以回复。截至目前,鉴于《年报问询函(二)》回复涉及的部分内容 仍在进一步核查和完善,为确保回 ...
*ST长方: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6 20:56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政府相关部门变更了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街道名称等,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 坑社区聚柳路6号D栋长方照明工业厂区办公楼5层"(最终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信息为准)。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1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ST长方: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6 20:5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 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借款利率经公司 与关联方充分协商后确定,借款利率公允、合理。公司及子公司以各自房产为公司向 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系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本次向关 联方新增借款额度及以资产抵押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暨以资产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及新增借 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
*ST长方: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10-16 20:56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1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公司管理层提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坪山长方工业园进行出售处理,以提高 公司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于2023年4月与杭州一品良筑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良筑实业")签署了《不动产买卖意向书》,公司拟以含税交易总 价款不低于人民币390,000,000 元向良筑实业或其指定单位出售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 聚龙山三号路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 披露的《关于签署<不动产买卖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该事项仍在洽谈阶段,双方仍未签订正式《不动产转让协议》,此次交易 最终能否达成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批准尚存 ...
*ST长方:《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0-16 20:56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将以工商 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圳大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 | | 工业区聚龙山 3 | 号路; | 竹坑社区聚柳路 6 号 D 栋长方照明工业厂区办公 | | 邮政编码:518118。 | | 楼 5 层; | | | | 邮政编码:518118。 | ...
*ST长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6 20:56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1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16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 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王敏先生、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独立董事阮军先生、 朱星文先生及王寿群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政府相关部门变更了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街道名称等,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 坑 ...
*ST长方: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6 20:56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2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 9:15-15:00 ...
*ST长方: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16 20:54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股 |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1 | | 第一节 |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28 | | 第一节 |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2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0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