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3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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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51 | | 第一节 | 监事 5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5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53 ...
同有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1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41]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0] 委员提名与选举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23][41][60]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0] 委员会主任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1]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办公室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0] 任期 - 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23][41][61] 会议要求 - 各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32][52][69]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至少1次[69] 职责 -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6] - 提名委员会在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1 - 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4][45]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3] 生效与解释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审计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55][74]
同有科技: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2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关联交易[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8]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需报告[18] 报告时间与制度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28]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9]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30][31]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33] 资料与保密要求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33]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34] 培训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34]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4][3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40]
同有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 有效性,保证所属公司、各业务单元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 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 领导下, ...
同有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强化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经营责任, 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发挥和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 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通过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团队合作原则:使每个被考核的对象既要对公司整体业绩负责,同时 也对个人工作绩效负责; (二)价值驱动原则:薪酬绩效与提升公司价值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宗旨相 一致,突出价值导向。确立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总体薪 ...
同有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18:11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
同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
同有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 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 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同有飞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 ...
同有科技: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 - 3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组织体系 | | | - 3 - | | 第三章 | 会计管理制度 | | | - 4 - | | 第四章 | | 会计政策概述、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 | - 5 - | | 第五章 |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 | | - 8 - | | 第六章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 | - | 29 - | | 第七章 | 资金筹集 | | - | 32 - | | 第八章 | 对外投资 | | - | 32 - | | 第九章 | 成本和费用 | | - | 35 - | | 第十章 | 利润及利润分配 | | - | 36 - | | 第十一章 | 会计核算管理 | | - | 40 - | | 第十二章 | 财务报告 | | - | 41 - | | 第十三章 | 会计档案管理 | | - | 43 - | | 第十四章 | 财务电算化管理 | | - | 45 - | | 第十五章 | 财务预算管理 | | ...
同有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8: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 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