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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3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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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3003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2] 审议权限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事项,超50%提交股东会[4] - 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事项,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4][5] - 审议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事项,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5] - 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事项,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5] - 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事项,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5]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出,紧急可口头通知[9] - 1名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代出席不超2名董事[1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还须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6]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1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同有科技(30030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 | |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00149914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TOYOU FEIJI ELECTRO ...
同有科技(300302)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一)购买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 售此类资产); 第七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且 调整幅度不超过 20%的,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决定;调整幅度超过 20%的, 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报公司董事会审批。调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 的数量、型号、规格等。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日常生产经 营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 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
同有科技(300302)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 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 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
同有科技(3003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 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
同有科技(300302)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 有效性,保证所属公司、各业务单元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 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 领导下,负 ...
同有科技(300302)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财务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5]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7] -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8] -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29]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工作,总经理组织实施,财务总监负责和组织具体工作[7] 会计岗位 - 会计工作岗位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出纳不得兼管稽核等工作[7] 内部制度 -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内部牵制、稽核、财务收支审批、财产清查、财务会计分析、财务交接制度[1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满足特定条件可变更,变更处理方法有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15] 合并类型 -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32] 金融资产与负债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分为三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分为四类[43] 存货 - 存货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69] 固定资产折旧 - 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30 - 50年,预计净残值率5.00%,年折旧率1.900 - 3.167%[98] - 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寿命5 - 10年,预计净残值率5.00%,年折旧率9.50 - 19.00%[98] - 电子设备预计使用寿命5年,预计净残值率5.00%,年折旧率19.00%[98] - 运输设备预计使用寿命5 - 10年,预计净残值率5.00%,年折旧率9.50 - 19.00%[98] 收入确认 - 销售商品收入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且满足条件时确认[130] -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需金额能可靠计量且经济利益可能流入[131] -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需满足四个条件[134] 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137] 所得税 -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1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81]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7] -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91] - 公司发展阶段成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92] - 公司发展阶段成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9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92] 决策流程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94] - 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9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95] -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5]
同有科技(300302) -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8] - 公司获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需报告[18] 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主动告知董事会重大信息[25] - 各部门(含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27] - 重大事项超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定期报告进展[28]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29][30]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31][32]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资料[32]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备案[32][35] 信息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人员未公开信息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33]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违规可处分赔偿[33][34]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39]
同有科技(3003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他人提供 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 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 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 原则上应当按 ...
同有科技(3003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7: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 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质询)、联系股东、向 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