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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3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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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东海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2024-01-19 18:1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裕兴 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裕兴股份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培训工作 (一)保荐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王旭骐、李磊 (三)培训实施人员:王旭骐、石霄阳 (四)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王旭骐 李 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 实际情况向参训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 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 ...
裕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建新)
2024-01-15 19:31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建新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童子河西路 8-8 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可转债转股被 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裕兴股份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 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 ...
裕兴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2024-01-15 19:31
股份变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6,626,740股[4] - “裕兴转债”转股新增股本4,269股[6] 权益变动 - 北京人济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佳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4.04%[6] - 变动后二者合计持股占比13.25%[7] 其他事项 - 上海佳信于2023年12月20日更名为海南佳信[3] - 公司2024年1月10日收到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4]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9]
裕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5 19:31
股本变动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6,626,740股[4] - “裕兴转债”转股新增股本3,912股[4] 权益变动 - 王建新持股比例从24.00%被动稀释至18.40%,稀释5.61%[3][4][5] - 权益变动因发行股票及转股致总股本增加,持股数量不变[3][4] - 权益变动不影响控股权,无违规,详情见报告书[3][6][7]
裕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州瑞源)
2024-01-15 19:31
上市公司: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 300 号创业投资大厦 18F 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 300 号创业投资大厦 18F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300305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 ...
裕兴股份: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01-15 19:28
股份发行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6,626,740股[4] 权益变动 - 常州瑞源认购24,968,789股,变动后持股比例达6.73%[3][4] - 2024年1月10日收到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料[4] - 不触及要约收购,实控人等不变,不影响经营[3] - 权益变动情况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6]
裕兴股份:关于裕兴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1 15:44
可转债发行 - 2022年4月11日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亿元[4] 转股信息 - 转股期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8年4月10日[3][5] - 初始转股价格14.24元/股,最新13.85元/股[6] 价格调整 - 2021、2022年度权益分派致转股价格调整[6][7] 修正条款 - 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修正方案[8] -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预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3][10]
裕兴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9 16:49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 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裕兴股份: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9 16:49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4-1-1 | 正 | 文 5 | | --- | ---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 | 二、 | 本次发行的过程和发行结果 7 | | 三、 |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13 | | 四、 | 结论性意见 15 |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8519 1300 传真:(86-10)8519 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或"裕兴股份")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 ...
裕兴股份:东海证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1-09 16:4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 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431 号),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裕兴股份"或者"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人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