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3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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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8 19:5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远方光电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 1 杭州远方光电信 ...
远方信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8 19:5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 若董事长当选委员,担任主任委员[5] 会议规则 - 提案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2] 职责与生效 - 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提建议[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15]
远方信息: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8 19:54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37330.52万元[6]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1.8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5.67%[16]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5.22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8.85%[16]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7.08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0.77%[16]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68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3.35%[18]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320.60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55.37%[18] - 2023年末负债合计1.71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5.41%[18] -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22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17%[18] - 2023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为1448.00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55.83%[18]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5.3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49%[18] - 2023年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7.08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0.77%[18] - 2023年度营业收入421652827.74元,2022年度为441183652.75元[20]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362693813.71元,2022年度为380347399.76元[20] - 2023年度净利润96281832.82元,2022年度为80973284.85元[20] - 2023年度其他收益27113849.38元,2022年度为19783713.21元[20] - 2023年度投资收益11277940.29元,2022年度为543546.08元[20] - 2023年度综合收益总额91117267.15元,2022年度为82768317.06元[2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35元/股,2022年为0.30元/股[23]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0.35元/股,2022年为0.30元/股[23] - 2023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164565.67元,2022年度为1795032.21元[20]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411035.10元,2022年度为80010729.67元[20]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977286.52元,2022年为87104896.38元[25]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9447062.83元,2022年为 -15854219.47元[25]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8943660.79元,2022年为 -80485076.97元[25]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73464552.42元,2022年末为342427614.31元[25] - 2023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83664267.99元,2022年为486729940.26元[25] - 2023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1155166.66元,2022年为174207042.44元[25]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10613636.82元,较2022年末增长23.37%[35]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1788886.19元,较2022年末下降66.44%[3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112402523.01元,较2022年末增长18.33%[35] - 2023年度营业收入192506266.98元,较2022年度增长3.96%[37] - 2023年度净利润84213907.46元,较2022年度增长12.28%[37]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675834.18元,较2022年度下降14.76%[39]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6486.23元,较2022年度下降81.62%[39]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70751.21元,较2022年度增长13.23%[39] - 202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6042680.96元,较2022年末下降3.40%[39] - 2023年度综合收益总额84532219.31元,较2022年度增长13.62%[37] - 2023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04491520.80元,期末为1419007313.70元[4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合计374244412.42元,较期初增加[197]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88722340.82元,较期初增加[198] - 2023年末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期末数为1241095.83元,较期初减少[199] 审计相关 - 审计报告编号为中汇会审[2024]4121号[3] - 审计涵盖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等报表及附注[3] - 审计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6]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268958778.00元,总股本为268958778.00股[46] -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为11139834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为157560431.00股[46] - 公司于2003年5月21日登记设立,注册资金1068万元,潘建根出资占比66.38%[46] - 公司股票于2012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46]
远方信息(30030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19:5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营业收入421,652,827.74元,较2022年减少4.43%[40]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411,035.10元,较2022年增长16.75%[40]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646,062.42元,较2022年增长12.52%[4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977,286.52元,较2022年增长71.03%[40]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35元/股,较2022年增长16.67%[40]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0.35元/股,较2022年增长16.67%[40]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0%,较2022年增加0.84%[40]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707,576,312.34元,较2022年末增长0.77%[40]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1,842,432.13元,较2022年末增长1.17%[40]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32,184,479.9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61,563.46元[42]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6,764,972.68元,2022年为20,780,009.91元,2021年为32,970,542.74元[49]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9,785,139.67元,2022年为9,613,293.25元,2021年为10,569,592.19元[49] - 2023年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为20,383,078.39元,2022年为12,697,350.20元,2021年为24,818,251.27元[4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8,958,7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14] - 每10股派息数(含税)为3元,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268,958,778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80,687,633.40元,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37]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3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37]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99,601,530.44元[137] 公司风险与应对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及业绩下降的风险,将利用现有优势提升竞争力并拓展细分市场[5] - 公司生物识别业务受行业政策影响大,驾培业务和身份认证业务存在政策变动风险,将关注电子证照应用带来的机会与冲击[5][8] - 随着公司规模增长,对综合管理水平要求提高,公司将完善管理机制防范管理风险[9] - 公司对复合型人才需求上升,存在人才不能满足发展需求的风险,将完善人力资源规划和激励机制[10] - 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设立多家新业务子公司,若市场开发不及预期可能影响盈利,将加大开拓力度并审慎评估投资[11] 公司人员与组织架构 - 公司监事会成员有3名,高级管理人员有4人[73][74] - 白剑在浙江大学任教授,任期起始于1995年9月1日;在杭州环峻科技有限公司任股东、技术顾问,任期起始于2019年2月19日等[77] - 赵宇恒在浙江财经大学任教授,任期起始于2020年12月1日;在杭州奥默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任期从2023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等[77] - 方建中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授,任期起始于2002年1月1日;在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任期起始于2012年8月16日等[77] - 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管理办法》[77] - 董事会成员有7名[99] 人员构成情况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274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590人,在职员工合计864人,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864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12人[83] - 公司人员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155人、销售人员105人、技术人员486人、财务人员26人、行政人员92人[83] - 公司人员教育程度方面,硕士及以上69人、本科380人、大专196人、大专以下219人[83] 内部控制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为2024年04月19日,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均为100.00%[90]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均为0个,重要缺陷数量也均为0个[90] - 内控审计报告于2024年0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非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与董事会意见一致[120] 股东持股情况 - 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建根期初和期末持股数均为80,067,960股,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志军期初和期末持股数均为177,660股[97] - 潘建根自2010年03月09日起任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远方长益控股股东、执行董事且不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津贴[105] - 潘建根期初和期末限售股数均为60,050,970股,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为38,075,670股,孟欣为11,883,780股,每年按上年末持有股份总数25%可上市流通[187] - 朱春强期初限售股数258,246股,本期解除限售64,562股,期末为193,684股;孙建佩期初278,876股,本期解除38,850股,期末240,026股;张维期初126,667股,本期解除15,750股,期末110,917股[18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数量117,453,634股,占比43.67%,变动后数量111,398,347股,占比41.42%[199] - 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数量151,505,144股,占比56.33%,变动后数量157,560,431股,占比58.58%[199] - 境内法人持股本次变动前后均为38,075,671股,占比14.16%;境内自然人持股变动前79,377,963股,占比29.51%,变动后73,322,676股,占比27.26%[199] 承诺遵守情况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公司于2016年01月30日作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长期有效,报告期内严格遵守[129] - 交易对方于2016年01月30日作出关于合法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承诺,长期有效,报告期内严格遵守[129] - 远方光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报告期内均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况[132] - 潘建根等股东自远方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不超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132] - 潘建根、孟欣等相关方在2016年1月30日作出相关承诺且报告期内严格遵守[150] 公司合规与经营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境外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47][4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34] -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14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5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59]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60]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6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6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16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16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73]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76]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77] -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19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19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195] 公司子公司与业务变动 - 2023年1月10日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天米科技有限公司[154] - 维尔科技于2023年8月21日注销平顶山分公司,9月25日注销上海分公司[183] -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170] 审计相关 - 2023年度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15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83万元,审计服务连续年限6年[172] 法律纠纷 - 公司全资控制企业远方慧益因慧景科技股权转让纠纷起诉陈伟等,涉案金额6,542.34万元,已达成和解[174] 其他外部事件 - 恒生网络被没收违法所得132,852,384.06元,并处以398,557,152.18元罚款,董事长刘曙峰和总经理官晓岚各被处以30万元罚款[167] 金融资产计量 - 满足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合同权利终止等三个条件之一,公司予以终止确认金融资产[192] - 不属于特定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后续按金融工具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等两项金额较高者计量[189] 公司股份情况 - 公司设立股份6,680,000.00股,股本总额港币6,680,000.00元[16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8,958,778股,占比100.00% [186]
远方信息: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024-04-18 19:54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 司各项 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 ...
远方信息: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18 19:5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独立董事应当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1/2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其中审计 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
远方信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8 19:54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远方 信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页 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4180号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公司)2023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端平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远方信息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 ...
远方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9:5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杭州远方光 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282人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 ...
远方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8 19:5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单一选聘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 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三家或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就服务内容、服务条件 进行商谈并竞争性报价,公司据此确定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最优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开选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 所参加公开竞聘; (三)邀请选聘: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以上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四)单一选聘:邀请某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商谈、 参加选聘。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 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 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 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 ...
远方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5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3名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不得存在下 列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