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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信息(3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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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信息(300306) - 股东会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15 19: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七种情形下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案[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信息披露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1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次数等内容,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变更与主持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职时同理[1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主持人违规时,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8]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2] -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普通决议过半数有效表决权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2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股东会通过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2]
远方信息(3003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版)
2025-08-15 19: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超二分之一[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5] 审计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并提交报告[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17] - 定期会议提前两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天通知[15] 决策与材料 - 公司内审部等提供财务报告等材料供决策[12] - 会议评议报告和材料并将决议呈报董事会[13] 成员履职 - 成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7] 关联议题 - 关联委员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决议经非关联成员过半通过[18] 其他 -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董事及高管[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需签名,文件由证券投资部保存10年[19]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难统一意见的提交不同意见[19] - 出席成员有保密义务[19]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21] - 工作细则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远方信息(30030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15 19:16
董事会组成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2] 股东持股 - 潘建根直接持股80,067,960股,占总股本29.77%,直接和间接控制48.65%[7] - 潘建根配偶孟欣持股5.89%[7] - 郭志军持股177,660股,占总股本0.07%[8] 独立董事任职 - 赵宇恒自2022年5月13日起任独立董事[13] - 周红锵自2024年8月20日起任独立董事[16]
远方信息(30030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宇恒)
2025-08-15 19:1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宇恒为杭州远方光 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 ...
远方信息(30030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红锵)
2025-08-15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周红锵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20][21]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5]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6] 声明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37]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督促其辞职[38]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39]
远方信息(30030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白剑)
2025-08-15 19:16
☑是 □否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白剑为杭州远方光电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五、被 ...
远方信息(3003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白剑)
2025-08-15 19:1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白剑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 ...
远方信息(3003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红锵)
2025-08-15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周红锵被提名为远方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18][19]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6]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2]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3]
远方信息(3003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宇恒)
2025-08-15 19:16
人员任职 - 赵宇恒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 赵宇恒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情况[18][19] - 赵宇恒最近无任职限制、谴责批评及不良记录[23][29][30] - 赵宇恒担任独立董事符合数量和任期规定[32][33] - 赵宇恒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必要时持续履职[34][35]
远方信息(3003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5 19:16
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4500万股,每股面额1元[7] - 已发行股份数为268,958,778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8,958,778股,其他类别股0股[7]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2]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待股东会通过修订,不再设监事会[2] - 新增职工代表董事规定[2]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章节[2] - 将部分阿拉伯数字修改为中文数字[2] - 因增加章节及增减条款,调整相关章节、条款及引用内容序号[2]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1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召开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监事会同意[1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股东会中,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通知要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8]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要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单项提案[18]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9] - 股东大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19]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19]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26]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2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2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成员,临时会议紧急时可立即召开[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0]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作出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7] - 控股股东指持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股东[40]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4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