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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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珈伟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6 18:22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指定证 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 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 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的种类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
珈伟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意见
2023-12-06 18:2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意见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拟以 3,200 万元的价格收购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有利于解决振发系欠公司的应收账 款问题。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黄惠红、陈曙光、扶桑 2023 年 12 月 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发出会议通知 及议案资料,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 一次会议。经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 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 ...
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3-11-27 16:56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13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风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天风证券 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1.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135 | | | 注:1、振发能源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数是指披露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减持 后所持股份是指截止 2023 年 11 月 2 ...
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3-11-16 16:52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134 一、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登记过户前后振发能源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 | --- | --- | --- | --- | | |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 | | | | (股) | 本比例 | (股) | 本比例 | | 振发能源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054,251 | 13.32% | 69,054,251 | 8.36%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振发能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自愿放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 决权的承诺函》及《关于不谋求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自愿 放弃其持有股份的表决权,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司法拍卖过户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上 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
珈伟新能:募集说明书(更新版)
2023-11-03 18:34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股票代码:300317 股票简称:珈伟新能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1-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珈伟新能:证券发行保荐书(更新版)
2023-11-03 18:3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3-1-1 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 构")接受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指定曹新强、郭春江担任 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中泰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下承诺: 中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
珈伟新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3 18:16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公司"或"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的相关要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 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对珈伟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自通过深交所审核之日(2023年8月9日) 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2023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和主要原因 根据珈伟新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业绩与去年同 期对比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原因分析 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9 ...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3 18:16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 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公司"或"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自通过深交所审核之日 (2023年8月9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2023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和主要原因 根据珈伟新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与去年同期对 比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原因分析 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1,740.04 38,055.43 35.96% 营业成本 39,213.09 31,359.43 ...
珈伟新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3 18: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2023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和主要原因 根据珈伟新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业绩与去年同期 对比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原因分析 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公司""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9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的相关要求,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德恒律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对珈伟新能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自通过深交所审核之日(2023年8月9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 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说明及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
珈伟新能: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3 18:15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公司"或"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 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的相关要求,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所"、"国府嘉盈"),对珈伟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自通过深交所审核之日(2023年8月9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一) 发行人2023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和主要原因 根据珈伟新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业绩与去年同 期对比情况如下: | 1 1 | . . | | --- | --- | | 位: . | SI | | 1 | |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