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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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8月)
2024-08-27 18:4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 - 推广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3] -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4] -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4]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5]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12]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1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4] - 公司应当定期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 [1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1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等 [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包括信息披露与信息沟通、筹备会议、接待投资者与分析师等 [17][18][19] - 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22] -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24]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保密与合规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必须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7]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8] -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 [30]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31] -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相关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 [37]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操作 - 公司应当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 [51] -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的相关信息 [53] - 公司应避免在公司网站上刊登媒体对公司的有关报告以及分析师对公司的分析报告 [58] -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61]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到公司或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参观 [6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规定 - 公司可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进行一对一的沟通 [62] -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64] - 公司在认为必要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 [65] - 对于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避免以媒体采访及其它新闻报道的形式披露相关信息 [66]
珈伟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8:4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8月16日发通知,8月26日现场表决召开[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 - 报告及摘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 -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2]
珈伟新能: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7 18:44
整体资金情况 - 2024年初占用资金余额总计78,574.57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总计43,618.48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占用资金利息总计328.79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总计37,531.64万元[3] - 2024年半年度末占用资金余额总计84,990.20万元[3] 子公司资金情况 - 中山品上照明2024年初余额900.29万元,半年度发生额920.32万元,期末余额1,365.48万元[3] - 沾化正大光伏2024年初余额1,250.00万元,半年度发生额550.00万元,期末余额为0[3] - 深圳国创珈伟石墨烯2024年初与期末余额均为930.00万元[3] - 深圳前海珈伟电商2024年初余额163.48万元,半年度发生额200.00万元,期末余额363.48万元[3] -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2024年初余额17,174.96万元,半年度发生额12,184.96万元,期末余额17,600.92万元[3]
珈伟新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8:44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资助或委托理财[6] - 加强规范关联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债务风险[6] 资金安全与占用处理 - 董事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董事长为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8] - 控股股东与公司资金往来履行审批手续,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9]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制定清欠方案,追究责任,原则现金清偿[10][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按国家规定执行[15][16]
珈伟新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8:44
股份锁定 - 公司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锁定期满后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11]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25%[11] - 离任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2]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4] - 离职后半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4] 交易限制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1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6] 交易管理 - 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18] - 董监高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18] 信息披露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公告[20]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1]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1][22] - 收到法院处置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 定期报告披露董监高买卖情况[22] - 因离婚等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23]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处分或处罚[25]
珈伟新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8:44
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监高、部门负责人等为报告义务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报告义务人[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的诉讼仲裁需报告[7]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3] 第一责任人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6] 信息披露情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9] 提示性公告情况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0] - 出售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低于50%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0] - 出售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低于30%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0] - 出售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比例差额少于5%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0] 股东持股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董事会秘书[22]
珈伟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8:4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8月16日发通知,8月26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7票同意[2] - 审议通过修订部分管理制度议案,7票同意[3][4] - 公司修订《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3][4]
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4-08-21 18:09
减持情况 - 振发能源拟减持不超8272390股,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2] -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减持其股份[3] 股权比例 - 减持前振发能源持股55878890股,占当时总股本6.75%[5] - 减持后持股不变,占现时总股本6.73%[5] 总股本 - 公司当时总股本为827239030股,现时为830188405股[5] 其他 - 减持因振发能源未履行质押协议义务,不影响经营和控制权[6] - 减持计划实施合规,实际减持未超计划[6]
珈伟新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1 17:05
会议参与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313名,代表股份168,775,902股,占比20.3298%[4] - 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309人,代表股份14,587,799股,占比1.7572%[4] 议案表决情况 - 《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议案》,同意167,303,286股,占比99.1275%[6] - 《对外出租闲置物业议案》,同意168,108,573股,占比99.6046%[8]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8-21 17:0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21日召开[3] - 董事会8月5日决议召集,8月6日发布通知[5][7] - 现场会议8月21日15:00在深圳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等共313名,代表股份168,775,902股,占比20.3298%[11] - 出席现场股东等6名,代表股份164,252,244股,占比19.7849%[11]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307名,代表股份4,523,658股,占比0.5449%[11] - 出席现场与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共309名,代表股份14,587,799股,占比1.7572%[1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167,303,286股,占比99.1275%[17] -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物业的议案》同意168,108,573股,占比99.6046%[18]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反对854,871股,占比0.5065%[17] -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物业的议案》反对507,429股,占比0.3007%[18]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弃权617,745股,占比0.3660%[17] -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物业的议案》弃权159,900股,占比0.09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