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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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9:5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迪森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9:54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 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广州迪森热能技 ...
迪森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9:5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股东等,可自愿合规披露[3] -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6] 披露内容与时间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按规定报送披露[7]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内,季度1个月内[2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2] 披露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秘组织协调[15] - 董事会自查制度实施情况,独董和监事会监督[16]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董监高签署意见[24]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预告,特定情况披露快报[25][26] - 年报财务报告必审计,半年报符合条件需审计[26] 其他披露情形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29][30] - 股东、实控人特定情形通知公司配合披露,指定联络人[36][39] 违规处罚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微批评警告,严重降薪降职或解约[56] - 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等法律处罚[56]
迪森股份:关于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15 19:54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200 万美元(含 200 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动用的交易保 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的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铜、钢材等大宗商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 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产生的不利影响,控制公司经 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
迪森股份: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15 19:54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兼顾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发展与完善 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分红决策,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公司董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广州迪森热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的制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及经营能力,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 1、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
迪森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5 19: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48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7,012,388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7,012,388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权结构 - 200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常厚春持股16,040,920股,占比20.65%[18] - 200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275,512股,占比17.09%[18] - 200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海南滨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275,512股,占比17.09%[18] - 200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梁洪涛持股13,011,400股,占比16.75%[18] - 200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768,000股,占比10.00%[18]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6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85] - 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决定因特定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8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3以上独立董事和1/2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2] - 满足条件且无重大事项,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2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31][132]
迪森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19:5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组织与制度建设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8] - 公司制定财务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资金审批权限》[9] - 公司对销售与收款各环节做出明确规定[9] - 公司授权采购部集中采购物料,制定采购与付款管控制度及《资金审批权限》[9] - 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10] -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重点岗位人员签保密协议[8] - 公司建立关联交易和防范资金占用制度[10][12]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原则,制定管理制度[12]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13] - 公司制定系列信息披露制度[13] 业务管理 - 公司目前主要采购生物质燃料、天然气等物料,采购方式有别[10] - 公司对实物资产全过程实施监控,定期调查资产问题并计提减值准备[11] - 公司从多方面对子公司管理做详尽规定[11] 缺陷标准与情况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明确重大、重要缺陷认定[14][1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8]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9]
迪森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5 19:54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0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
迪森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9:54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履职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 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 去现任职务。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 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监事职责,不执行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且给公司 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的事项,因严重失职未予执行,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交办的 工作任务,对公司整体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对重大事项盲目决策,违反决策程序,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五)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并对公司 造成重大损失的;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迪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2024-04-15 19:54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 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一、薪酬方案的目的 1、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 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 过后自动失效。 四、遵循原则 第 1 页 共 3 页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 管理水平并强化勤勉尽责意识,根据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