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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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300335)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召集与提案相关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通知至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7] - 董事会等持1%以上股份者有权提案,持1%以上者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9] 通知与登记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股东[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说明原因[11] - 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4]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7] - 选举多名董事或监事实行累计投票制[1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19] - 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等需特别提示[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0][21] - 股东大会特殊情况处理及决议实施要求[22]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无效决议[22] - 股东大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公告需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布[2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4]
迪森股份(3003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活动交流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7] 管理对象与沟通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8]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9] 工作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事务[13]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4]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15] 人员与信息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16] - 应在网站开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1] 会议与交流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26]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提前公告并安排非交易时段[21] - 通过多种渠道交流,谨慎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22] 其他管理要求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传真并在定期报告公布[24] - 安排投资者参观避免泄露内幕信息[24] - 接待来访需审定并培训接待人员[25] - 安排领导接受采访需审核内容[25]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并提供网络投票[25] - 接受调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对方签署承诺书[27]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9] - 股东大会审议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9]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采访[29] -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做好信息披露[30]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机制[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 制度于2025年4月适用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5]
迪森股份(30033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善仕)
2025-04-09 19:48
2024年总结 - 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刘善仕全部亲自出席[5] - 刘善仕出席相关委员会会议4次,累计现场工作18天[6][11] - 重新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13] - 及时编制定期与内控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14]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发放合理[15][16] 2025年展望 - 独立董事将贡献力量、密切合作、加强学习维护权益[18]
迪森股份(30033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1名不适用[5] - 董事会、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选票数等于持股数乘以有权选出独立董事人数,只能投给候选人[14] 监事选举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9] - 选举非独立董事、监事时,股东选票数等于持股数乘以有权选出人数,只能投给对应候选人[14] 投票规则 - 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投票所选人数不得超应选人数,否则选票作废[14] - 所投选票数总和不得超有权取得的选票数,否则选票作废[14] 当选条件 - 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需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17] 特殊情况处理 - 经股东大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人数,按不同情况处理,若三轮重选仍不能选出,原任董事、监事10日内重新推荐缺额候选人[17] 通知披露 - 股东大会通知应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在公司5%以上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等[9]
迪森股份(300335)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董监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19]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 董监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21] 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证券事务代表及配偶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7] - 董监高、证券事务代表及配偶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7] 违规处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否则可起诉[8] - 对违规董监高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等[2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管、证券事务代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1] - 现任董监高和证券事务代表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1] 交易报告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5]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特殊情况披露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算董监高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20]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20]
迪森股份(30033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每年应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报告披露相关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1] -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11] 审计服务相关 - 监督活动包括经营审计、绩效审计、财务审计等[14] - 咨询活动包括顾问服务、建议、协调等[15] - 审计部不得对存在冲突的项目、事项同时提供保证和咨询服务[12] 审计预算与流程相关 - 内部审计履行职责的经费和预算经报批后纳入公司整体预算[17] - 审计部应拟定年度审计计划,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6] - 一般审计项目实施审计3日前发《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或口头知会[16] - 内部审计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审前准备、编制计划等,必要时增加后续审计[16] - 审计计划阶段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制定详细审计方案[16] - 审计实施阶段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审计,用多种方法实施测试程序[16] - 现场审计结束后拟定报告初稿,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18]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接到报告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8] - 审计部应对审计意见整改执行情况进行后续跟进和审计[18] 审计内容相关 - 审查货币资金收付存状况,建立审批制度检查款项收付合规性[26] - 审查纳税情况,衡量公司及子公司合理税负水平[26] - 审查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执行情况并出具报告[26] 资产登记相关 - 公司超过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实物资产应专门登记管理[25] 违规处理与奖励相关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拒绝或拖延提供资料等行为将被责令改正及处罚[28] - 审计部处理拒绝接受审计及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人员[28] - 审计部处理威胁、侮辱内部审计人员的有关人员[28] - 对揭发违规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可建议公司表彰或奖励[28] -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等应考虑给予表彰或奖励[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迪森股份(30033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3]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或虽未超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3] 预算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筹资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预算确定后一般不得调整[8] 报表提交 - 子公司每月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季度财务报表,每年递交年度报告和下一年度预算报告[18] 人事管理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推选董事等并有权调整[13] - 子公司董监高每年向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14] - 子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人事管理制度经批准后报公司备案[16] - 子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备案[16] 交易管理 - 子公司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资产往来及交易行为,避免非经营占用[21] - 子公司发生特定交易事项按章程权限提交审议[24] 计划审批 - 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需审批后实施[27] - 子公司对外投资计划由公司统筹管理并审批[26] - 子公司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审批[26] - 子公司筹资方案上报公司并履行审批程序[27]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依公司制度执行[29]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前相关人员及时汇报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可聘请外部审计[35]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违规追究责任[35][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40]
迪森股份(3003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公司管理架构 - 总经理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3] - 设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副总经理[5]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主持工作并汇报,协调控制日常经营[7][27] -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定期汇报[10] - 财务总监协助资金筹措和项目审查[14] 计划制定与实施 - 按年度计划制订季度、半年、年度计划[23] - 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2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季度召开[33][34] - 会议记录保管十年[36] 汇报机制 - 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汇报日常工作[44] - 总经理年度报告经营情况[44] - 利润差异大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45]
迪森股份(300335)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09 19: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48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7,012,388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7,012,388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常厚春持股16,040,920股,占比20.65% [15] -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275,512股,占比17.09% [15] - 海南滨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275,512股,占比17.09% [15] - 梁洪涛持股13,011,400股,占比16.75% [15]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768,000股,占比10.00% [15] - 李祖芹和马革均持股4,987,056股,各占比6.42% [15] - 佘勇持股4,334,544股,占比5.58% [15]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按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0][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和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普通决议过半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33][6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82]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收购本公司股份需2/3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10日内召集[9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设3名监事,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17][11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2]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26]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超50%或表决权影响重大的股东[15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15天通知[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