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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3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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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银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8 16:58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1、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
银邦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6:58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春亮先生、张陆洋先生、王晓勇先生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关 于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许春亮先生、张陆 洋先生、王晓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
银邦股份:银邦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1-31 18:14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基于对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 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淮北市公 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公用")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 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 金额 2,000 万元。 2、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淮北公用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波 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3、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 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 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淮北运营发来的《增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增 ...
银邦股份: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01-26 16:28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南 京 市建 邺区 贤坤 路江 岛智 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8 6 2 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 录 致: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问题 1 | | --- | | 问题 2 | | 问题 3 | | 问题 5・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 顾问,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司法 部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 ...
银邦股份: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1-26 16:28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作为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银邦金属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 ...
银邦股份:银邦股份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26 16: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 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 年 1 月 26 日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2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
银邦股份:证券发行保荐书
2024-01-26 16:2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韩逸驰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现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部执行董事。曾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曾作为主要项目组成员参与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江苏 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承销或保荐工 作,及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 杨涛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曾负责或参与了友阿股份(002277)、长高集团(002452)、龙韵股份(603729)、 双箭股份(002381)等 IPO 项目以及铜陵有色(000630)、东兴证券(601198)、 安诺其(300067)、超频三(300647)、力 ...
银邦股份: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1-26 16:28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 券"或"保荐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 会计师")以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 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银邦金属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
银邦股份:上市保荐书
2024-01-26 16:28
二〇二四年一月 声 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接受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其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3-3-1 | 声 明 1 | | --- | | 目 录 2 ...
银邦股份_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2024-01-05 15:22
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4〕020002 号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指引》,发行人的金属复合材料业务 属于制造业中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之"铝压延加工 业",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年产 35 万吨新能源用再生低碳铝热传 输材料项目(一期)。2021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因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处以罚款 64.40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 能源消费双控要求;(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 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 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 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