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3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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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方(30034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
2025-10-29 20:08
重大事项 -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触及情形股票将退市[2] 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7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3]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11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11月17日9:15 - 15:00 [6] - 现场会议11月17日14:00在安徽六安公司会议室召开[7]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2日[8] - 审议议案含取消监事会等多项内容[9][10] - 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1]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11月13日9:00 - 11:00、14:00 - 16:00 [12] - 网络投票代码350344,投票简称立方投票[21] - 《关于取消监事会议案》有3个子议案[29]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有4个子议案[29] -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29]
ST立方(300344)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0:08
合规风险 -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触及情形将强制退市[2] 会议决策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议案[3][4][6] 激励计划 - 终止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作废1344万和1950万股[6]
ST立方(300344)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20:06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3]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7]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全票通过,待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7][8][9]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全票通过,部分待提交审议[10][11][12][13][14] 激励计划 - 公司终止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股票[14][16]
ST立方(3003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5-10-29 20:04
新策略 - 公司拟终止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并核查认为符合法规[2] - 核查意见发布于2025年10月29日[3]
ST立方(300344) -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5-10-29 20:04
公司监管情况 -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被强制退市[3]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分别于对应年份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4][5][6][7][8] - 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8][11] - 因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决定终止激励计划[9] 数据相关 - 2023年已授予但未归属的1344万股、2024年的1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9] - 终止激励计划预计影响本期净利润约3165万元[10]
ST立方(300344) -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9 20:03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1] - 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于2024年12月13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5] - 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终止2023及2024年激励计划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8] 终止相关情况 - 因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终止2023年激励计划,作废1344万股未归属股票[18] - 决定终止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1950万股未归属股票[18] 后续安排 - 后续优化薪酬体系、完善考核制度,择机推有效激励计划[19] - 自终止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9]
ST立方(300344)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人数不超董事半数[2][4] - 设主席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研究中长期战略等并决定是否提请审议,证券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7][8] - 新增投资项目报批需证券中心汇总、总经理初审、上报委员会[10]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开会,会前三天通知,主席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其他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5]
ST立方(3003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因个人原因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情形[2] - 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3] 追究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适应等原则[4] 处理情形 - 恶劣、打击报复等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6]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0] 实施裁定 - 责任追究由董事会裁定,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0][1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
ST立方(30034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9]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秘书协助并通报运营情况[30]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30] - 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配合[30]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规定参照法律等执行,抵触以法律等为准[32] -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ST立方(300344)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1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构成与选举 - 成员最多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职责与权力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6] - 有权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找候选人,费用由公司承担[6]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席提议不定期召开,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