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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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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2:07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2]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认定标准[5][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内控重大、重要缺陷[8] - 评价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0][11] - 评价报告发出前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结论因素[11] 机构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有效[12]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较公允反映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12]
华鹏飞: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22:07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7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3][4][5]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地点是“价值在线”[4][5] - 投资者可会前访问网址或扫码提问,当天参与互动交流[4][5]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张京豫、总经理张倩等[5] - 联系人是张磊,电话0755 - 84190977,邮箱IR@huapengfei.com[6]
华鹏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宝军)
2024-04-22 22:0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6] - 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7] - 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9] 人员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2023年应出席8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8次[7] - 独立董事2023年应出席6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5次[7] - 2023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共计2天次[14] 财务相关 - 2023年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3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16] - 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或作废[24] 报告与聘任 - 2023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8] - 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2023年续聘立信为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20] - 2023年聘任徐丽华女士为财务总监[22] - 2023年聘任詹娟女士为副总经理[23]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抽出更多时间了解业务提建议[27]
华鹏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22:07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聘请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 - 2024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议案[7] 立信人员数据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数量278人[2] - 2023年末立信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2] - 2023年末立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2] 立信业务数据 - 2022年度立信收入总额461400万元[2] - 2022年度立信审计业务收入340800万元[2] - 2022年度立信证券业务收入151600万元[2] - 2022年度立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2] 审计报告情况 - 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华鹏飞: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2:05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1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24年4月10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 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为何雪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童炜琨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 ...
华鹏飞: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22:05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5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22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075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
华鹏飞: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2 22:05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3)02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 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
华鹏飞: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2 22:05
业绩总结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932,778.37元[4] - 本次计提将减少2023年度营业利润16,932,778.37元[9] 减值详情 - 信用减值准备16,775,409.38元,含应收票据等减值[4] - 资产减值准备157,368.99元,为存货跌价损失[4] 计提依据 - 2023年按相关方法计提信用和存货跌价准备[5][8] - 逾期超30日,认为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6]
华鹏飞:《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22:05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
华鹏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2 22:0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华鹏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287,846股, 发行价格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7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10,464,15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