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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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以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 ...
华鹏飞(30035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华鹏飞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 权比例的独立法人主体,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的子公司)的公司。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 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 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 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 ...
华鹏飞(3003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 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 责,规范公司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的行为,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 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如遇因国家法律、法规出台和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修改致使本工作细 则的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会 议修订本工作细则。在董事会召开正式会议通过修订后的工作细则之前,工作细 则中前述涉及相抵触内容的条款自动失效,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和以总经理名义对外的副总 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
华鹏飞(3003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 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公司每 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有效表决权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 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 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
华鹏飞(30035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 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 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 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 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
华鹏飞(3003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或培训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
华鹏飞(3003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 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拟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 ...
华鹏飞(3003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责、权、利统一原则,即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薪酬方案的审议。审议确 认后 ...
华鹏飞(3003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应执行本制度。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 担保。经公司同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 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1 担保应均有可执行力,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 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
华鹏飞(3003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管理规定》《创业 板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