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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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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9 20:22
公司决策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1] - 修改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业务调整 - 修订后一般经营项目新增互联网销售等业务[2] - 许可经营项目新增无船承运和国际道路货物运输[2] 后续流程 - 通过审议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3]
华鹏飞(30035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20:19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5,633,606.71元,同比下降13.4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55,423,227.25元,同比下降16.73%[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856.00元,同比下降100.71%[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13,314.58元,同比下降81.60%[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1,800.38元,同比增长108.38%[3]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17元,同比下降100.71%[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0元,同比下降81.60%[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2,564,735.53元,同比增长113,596,957.57元[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13,314.58元,同比增长122,341,802.58元[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00元,同比增长0.2174元[19]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4,933.77元,同比增长97.0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4,933.77元,同比减少-79,064,044.05元[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080,262.99元,同比增长26,258,257.34元[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482,691.44元,同比增长26,259,903.07元[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1,730,695.38元,同比减少-26,607,577.28元[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7,074,344.55元,同比增长51,885,015.91元[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73,768,105.08元,同比减少304,042,864.97元[2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5,865,743.87元,同比减少76,546,407.25元[20] 股东与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764[9] - 张京豫持股比例为15.72%,持股数量为88,364,325股,其中66,273,24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34,200,000股[9] - 郑志钱持股比例为3.01%,持股数量为16,915,46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9] - 公司股东郑志钱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875,360股,实际合计持有16,915,460股[10] - 公司股东蔡彬微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92,6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22,600股[10] - 公司股东夏昱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18,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18,000股[10] 资产与负债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09,395,039.02元,期初余额为75,577,038.88元[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40,002,444.44元,期初余额为205,938,541.67元[1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83,885,270.68元,期初余额为286,725,775.36元[16]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594,670,846.06元,期初余额为637,336,406.70元[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523,596,186.68元,期初余额为533,817,654.08元[17]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118,267,032.74元,期初余额为1,171,154,060.78元[17] - 公司总股本由562,453,879股减少为562,012,279股[15] 投资与合作 - 公司收到赛富科技股权纠纷案件相关判决款总计4,710.12万元[13] -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2万元,持股51%,设立扬州华鹏飞智慧物流有限公司[13] - 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进行4,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0%至2.40%[14] 其他财务指标 - 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0%,同比下降15.8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7%,同比下降11.72%[3]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255,423,227.25元,上期发生额为306,746,979.95元[18]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267,550,307.39元,上期发生额为336,509,980.93元[18] - 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为-17,482,785.25元,上期发生额为107,618,482.99元[18] 公司治理 - 公司高管锁定股每年按持股总数的75%锁定[11]
华鹏飞: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19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通讯出席1名[1] - 会议以3票同意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3] 报告披露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2]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纸[2]
华鹏飞: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19
会议审议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7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 ...
华鹏飞: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9 20:19
| | | | |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201.2279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4403007261500164。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7万股,于2012年8 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PF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 业上 ...
华鹏飞: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4-10-29 20:19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7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 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 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的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
华鹏飞: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10-25 17:28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70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通知,获悉张京豫先生于2024年10月24日将 其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同时张京豫先生将 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10月 24日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质押起始 | | 解除质押 |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或第一大股东及 | 押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本比例 | 日 ...
华鹏飞: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0-21 17: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通知,获悉张京豫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于2024年10月18日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大股 | 本次质押数 | 持股份 | 总股本 | (如是, | 为补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 | 质权人 | 质押 | | 称 | | 量(股) | 比例 | 比例 | | 充质 | | 期日 | | 用途 | | | 东及其一 | | (%) | (%) | 注明限 | 押 | | | | | | | 致行动人 | | | | 售类型) | | | | | | | | | | | | | ...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14 17:58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6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基本情况 | 序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 产品 | 金额 | 起息日 | 赎回日 | 预计年化 | 是否赎 | | --- | - ...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11 18:31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67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基本情况 | 序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 产品 | 金额 | 起息日 | 赎回日 | 预计年化 | 是否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