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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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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定期报告 - 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2] - 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4] 临时报告 - 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等[16]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重大事件包括经营方针等重大变化[16][17] 关注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关注[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8]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后提交董事会[23]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再由其组织编制和披露[25] - 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后报董事长签发[26] 责任与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8]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0] 保密与合规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32] - 不得委托规定以外的公司或机构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32] - 向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前应核实并签保密协议[32] - 不得在内部刊物或内部网刊登非公开重大信息[33] 调研与宣传 - 接受调研、采访应索取提纲、做好准备并记录内容,不得提供未披露信息文件,文件须经审核[33] - 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35] - 对外宣传可能影响股票交易的应事先报董事会秘书审核[35] 违规处理与期限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将受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5] - 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信息,制度抵触时按法规执行并修订[37]
华鹏飞(3003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交易审批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6种情况达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6种情况达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3] - 未达审议权限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5] 公司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华鹏飞(3003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时新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受聘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选聘程序与要求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环节[1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7]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事务所并发表意见,同意改聘提前十日报备[17][2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20]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经济或纪律处分[21]
华鹏飞(300350)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21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201.2279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数为56201.2279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0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1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人员包括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118]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1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61]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81][182][18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因公司经营困难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
华鹏飞(30035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分重大和一般舆情两类[2][4][5]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等任副组长[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分析[7] 舆情处理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8][9] - 一般舆情由组长等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0][13]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16] - 擅自披露或编造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6]
华鹏飞(3003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4] 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公司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6] - 履职费用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26][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7] 专门会议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分事项需经审议[28] - 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事项经同意通知时间可少于3日[29][30]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30] - 三分之二或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2] - 表决方式为投票,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制作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签名[31] 其他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2]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35]
华鹏飞(300350)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印章分类与数量 - 公司印章分为基础类、业务类、部门类三大类[3] - 各公司基础类印章只允许存在1枚[9] 印章形式与效力 - 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可采用电子印章,效力同实体印章[19] 印章使用限制 - 涉及个人经济担保、可能损害公司权益的事项不得使用印章[21] 印章管理职责 - 公司总经办负责公章等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及统一制发等工作[22] 印章刻制审批 - 印章刻制均须报相关领导审批,由总经办统一归口管理[27] 基础类印章刻制 - 基础类印章在子公司/分公司设立时刻制无需提交申请[29] 印章保管原则 - 印章保管采用“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30] 印章使用审批 - 印章使用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在OA系统填写流程或由管理员登记[34] 印章管理员交接 - 印章管理员离职需办理交接手续,填写交接表并备案[32] 印章最终审批人 -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最终审批人为董事长,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最终审批人为财务总监[35] 电子印章审批 - 电子印章审批程序与对应实体印章一致,审批通过后在OA系统自动生成已签章版本[40] 盖章操作要求 - 印章管理员核对文件与审批流程无误方可盖章,未使用的已盖章文件需销毁[44] -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或公司全称上,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44] - 严禁在有涂改痕迹或空白文件上盖章,涉及敏感信息需董事长核准[44] 多方签署文件要求 - 需多方签署的文件禁止“半电子签”[45] 印章外带规定 - 公司印章原则上禁止带出,如需外带需在OA系统申请审批流程[47] 作废印章处理 - 作废印章由总经办收回保管三年后,在审计部、法务部监督下销毁或封存[49] 违规责任追究 - 未经审批擅自刻制、使用公司印章,公司将追究责任并追偿损失[53] 印章使用检查 - 总经办不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审计部每年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报告[5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2]
华鹏飞(30035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
2025-06-27 20:17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完善公司治理[1][2] - 独立董事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2] 信息汇报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经营和重大事项[6] - 财务和审计部门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3] 审计沟通 - 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等[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问题[5] 审查确认 - 独立董事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等资料[5]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其他职责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5] - 独立董事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并发表意见[5]
华鹏飞(30035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20:16
离职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2] 离职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低于法定人数需填补空缺后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无理由解任董事可索赔[5] 离职后要求 - 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9]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11] - 任职及离职后股份转让有规定[11] 追责相关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时间 -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华鹏飞(30035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6-27 20:1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6,201.2279万股,均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 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或章程,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特殊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0]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8] 交易与担保决策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发生(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52] 其他 - 公司同步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前者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64] - 修订后的规则内容于202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64]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