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3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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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 ...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5] 公司相关义务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委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1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9] 津贴与细则管理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9] - 细则遇法律修改,董事会及时修订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22]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董事离职披露与交接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 - 董事正式离职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董事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二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11]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特定时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千股可全转[14]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 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 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 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 ...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 展战略; 第一章 总 则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 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 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工作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工作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独立性,同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以及公司《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审批权限 - 闲置自有资金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超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未达董事会审议最低限额,由总经理审核批准[6] 投资限制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须为保本型且不得质押[7] - 委托理财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5] 信息披露 - 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13] - 拟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披露投资产品相关内容[13] - 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4] - 按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委托理财购买情况[24] 业务管理 - 财务管理部按月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委托理财业务开展情况[14] - 财务管理部负责委托理财多项工作[18] - 并表子公司定期向财务管理部报告委托理财情况[19] - 开展委托理财需与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19] - 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委托理财手续[19] - 财务管理部做好相关档案归档保管[19] - 委托理财完成后及时取得投资证明记账[21] - 财务管理部对委托理财业务日常核算并在报表正确列报[21] 监督检查 - 审计部对理财产品日常监督[2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委托理财产品情况[24]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致使公司受损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追究人员责任[25]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管理原则与对象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机构等[5] 职责与负责人 - 主要职责为组织沟通活动、处理诉求、维护渠道等[6]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7][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内容[12] - 多渠道开展工作,设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14][15] - 官网设专栏,可安排现场参观等活动[15]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及年报披露后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7][18] 其他事项 - 支持投资者维权,纠纷可申请调解[18][19] - 区分宣传与报道,与调研机构沟通有要求[20][21]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与管理档案[21][22] - 制度按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4][26]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 资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 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49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子公司[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5]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5] - 各部门等应制定内部重大信息上报制度[7] 报告情形与方式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股权变化需提前报告[11]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11] 报告时间与责任 - 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文件[13]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保密义务 - 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