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300399)

搜索文档
天利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5 19:19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580号青龙湖国际公馆1号楼13楼1305室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5日,登记在册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表决,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两项非累积投票提案 [2][3][9] - 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会议登记方式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7:00,支持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793-8171399,电话确认需通过0793-8330339 [3][4] -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网络投票流程 - 股东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5] - 投票规则明确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 会议联络及文件 - 会议联系人顾兰芳、杨毓哲,电子邮箱IRM@ihandy.cn [5]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指示表决意见,未作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 [7][9] - 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9]
天利科技(3003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4] 协议签署与终止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闲置资金使用 - 用闲置资金暂时补流,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6] 资金审批 - 募集资金项目预算内支出由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预算外报董事长审批[12]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20]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5] 资金审计与核查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26]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30]
天利科技(30039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审计工作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审计部应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并提交审计工作报告[16] 审计实施方式 - 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方式,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16]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人员应获取充分证据并做结论,发现问题及时提意见并沟通[17] - 审计终结出具书面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17] 评价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报告[19] - 内控评价报告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2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0] - 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等对内控评价报告发表意见[20] - 公司可视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0] - 披露年度报告时需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20]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重大违规依法担责赔偿[22] - 违反公司规章按条款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2]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5]
天利科技(30039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任职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6] 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报告,每年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2]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6]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书面通知附完整议案[17][2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同意通过[24]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25] 其他 - 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6] - 会议记录和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档案保存10年[26][2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31]
天利科技(30039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6] - 董高离任后,六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2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董高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7] 减持规定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3]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买卖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高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3]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 董高因违法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股份[15] 其他规定 - 董高应确保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15] - 董高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将依规处罚[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天利科技(30039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6][7] - 公司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含购买原材料等[8][11]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结果与其他决议同等效力[16] 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下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20]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委托理财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按发生额适用相关规定[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反担保[20] 其他规则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或协议期限超三年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至少需审核7类文件[21][22] - 公司5类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4类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2] - 公司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应赔偿[24]
天利科技(3003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内幕信息界定 - 重大资产交易及股东股份变动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内幕信息指涉经营、财务等未公开重大信息[4] 知情人范围 - 含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0]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事长主责,董秘组织,董办日常工作[2] 流程与记录 - 登记备案含告知、填档、审核等流程[14] - 如实完整记录知情人档案[12] 违规处理 - 责任人视情节处分,犯罪移交司法[22][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26]
天利科技(30039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3] 会议组织与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4] 会议决策与表决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前需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制作会议记录,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5][8] - 出席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9]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10]
天利科技(3003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召集要求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30] 主持规定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31] - 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34]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36]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 选举董事除累积投票制外逐个表决[3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0]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双重2/3以上通过[46] 其他规定 - 发布选举独立董事通知时报送候选人材料至深交所[4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相关内容,提案未通过等应特别提示[48][4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51][5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高级管理层落实[54] - 通过派息等提案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6] - 本规则经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60][61]
天利科技(30039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9: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5] 需披露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需披露[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性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8]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26] - 业绩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7]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并报备[17]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8] - 公司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以明确警示性文字列明风险因素[24]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7] - 董事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4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对提供信息真实性等负责[41] - 公司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7]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信息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47]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8] 信息管理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43]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43]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41]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51]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其他规定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2]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3]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33] - 公司进行特殊业务活动需向对方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要求签署保密协议[47] - 公司控股股东等未及时报告等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处分并要求赔偿[4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