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3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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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2-06 16:49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资金购短期低风险理财,期限12个月[1] 理财交易 - 近日用2800万元购平安银行理财,预计年收益率2.92%[2] - 2022 - 2023年多笔平安理财交易及赎回,有不同收益[4][5][6] 未到期余额 - 截至2024年2月6日,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2800万元[7]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3 19:1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9] - 委员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10]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11]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无关联委员出席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1-03 19:11
会议与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3]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及相关规定[7]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6] -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主持股东大会的规定[7]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7] 股东与资金往来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高于三百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需关注并披露[8] - 中小投资者定义[8]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相关规定[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表决权限制[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董事与独立董事 - 上市公司董事会等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数量限制[11] - 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及相关义务[11] - 独立董事任期及连续任期规定[12] -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相关规定[12]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规定[12] - 董事会组成,含7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1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要求[1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14]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14]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14] - 不同交易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等由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会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表决要求[15] 监事会与利润分配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表决要求[15]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表决要求[1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比例要求[2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比例要求[22] -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及实施相关规定[24] - 不同发展阶段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要求[25] - 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规划制订和调整规定[25][26] 其他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决策流程[26]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03 19: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0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7,753,770元[7] - 公司发起人孙成文等16名自然人以净资产出资,孙成文持股比例35.000%[12] - 2009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30,858,164.29元,评估后为45,216,933.60元[1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8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367,753,770股[13][1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关数据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一定标准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六年[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3] - 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12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浩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9:11
会议决策 - 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7位董事参与表决[1] - 多项修订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3][4][5][9] - 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王剑当选[10][11] - 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将另行通知[12]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3 19:11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 - 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20] - 公司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信息[20]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4]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4] 关联事项处理 - 会议讨论与委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26] - 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其他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2]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1]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9:11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6]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6]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5]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2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0] 通知与时间间隔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3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33] 披露与授权 - 有关提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最迟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4]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39]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由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48]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0] -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9] 特殊事项处理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1] - 公司审议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再提交股东大会[51] 候选人提名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提名[55] 投票相关 -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20%以上,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便利中小投资者参会[5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便利中小投资者参会[5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56]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采取记名投票[57][58]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1]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62] 记录与规则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5][62] - 规则修改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0][71]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9]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9: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 | |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 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
浩丰科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1-03 19:11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公司会议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 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3 19:11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含2名独董[8]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职责权限 - 负责研究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12]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3] 工作流程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10]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8] 会议规则 - 分例会和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由委员提议[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通过[22]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