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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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2 16:3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4]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对象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特殊审议通过[4][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超 3000 万元需审议提交股东会[5] 担保申请与对象要求 - 被担保人提前 1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7] - 公司只对特定企业提供担保[15] - 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15] 担保相关措施 - 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反担保[17] - 被担保人未履行义务或出现问题公司需及时披露[22] - 财务部跟踪监督被担保企业情况[23] -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供对策[23] - 发现躲避债务协同法律顾问防范[23] - 提前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24] 文件保管与制度说明 - 财务部收集保管对外担保文件[24] - 保管期按档案法规定执行[25] - 制度术语含数说明[27]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章程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航新科技(30042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6:3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有效[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为签字方式[2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航新科技(30042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2 16:32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4]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3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7]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年仍有效[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违规追责 - 公司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3] 制度生效 - 制度及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15]
航新科技(3004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1-12 16:32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9] 股份变动规则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由公司申报披露[10] - 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公司违法违规被调查等未满六个月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6]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7] 违规处理 - 违反“六个月内买卖”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3]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会被锁定[19] - 违反制度证券监管部门会给予处分和处罚[21]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应签署并提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9] - 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9]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
航新科技(30042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12 16:3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治理机制[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 工作安排 - 年报披露前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3] - 财务负责人提前提交审计资料[4] - 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3] 职责要求 - 独立董事关注信息保密,享有同等知情权[3] - 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并汇报意见[3]
航新科技(3004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2 16: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5] - 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 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报告等资料须同时报送[12][13]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股东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6] 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1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7] 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公司应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1]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2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采用电话等通知方式,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1] - 审计委员会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5]
航新科技(30042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2 16:32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做方案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法人1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法人低于100万元且占比低于0.5%,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6] 关联交易其他要求 - 30万元以上自然人、100万元以上法人且占比0.5%以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7] - 1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关联交易,董事会对是否有利发表意见[17] - 1000万元以上且超5%关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19] 关联交易披露与评估 - 30万元以上自然人、100万元以上法人且占比0.5%以上关联交易及时披露[22] - 1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关联交易,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航新科技(30042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1-12 16:32
人员与资格 - 内部审计机构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需具备审计师或以上资格,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7]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7]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审计安排 - 例行审计一般每年进行三至四次[28] 内部控制评估 - 内部控制评估总分 100 分,实际得分占比超 70%即为有效[30]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 5 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34] - 审计外勤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35] - 被审计对象 7 个工作日内送交书面意见[35] - 审计部 3 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可能修改审计报告[35] 报告审议与下发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报告和决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发[35] 申诉与处理 - 被审计对象 15 日内可书面申诉,申诉期间原报告和决定仍执行[10] 后续管理 - 督促责任部门对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后续审查[37]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8] 档案与奖励 - 内部审计档案包括多种资料[44] - 可对遵守财经法规的集体和个人提表扬奖励建议[4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47]
航新科技(3004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2 16:32
薪酬构成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5]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5] 薪酬标准 - 高管年薪制,基本薪酬按固定指标,绩效以经营目标考核[5] - 兼多职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5] 薪酬调整 - 岗位变动按实际任职时间算薪酬[8] - 重大变化经提议可调整,报批准[10] 薪酬追回 - 财报追溯重述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10] - 违法违规减少、停付未支付并追回已支付[11]
航新科技(3004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2 16:3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11] 沟通工作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4] - 多渠道开展工作并加强网络渠道建设运维[14][17]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5] - 指定《证券时报》等为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为披露网站[24]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23][24] - 不得在业绩说明会等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1] 投诉处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机构,秘书为主管负责人[26][27] - 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办结可延30日[27][28][29] - 建立台帐记录保存不少于两年,实行问责机制[3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