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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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30042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9:4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80亿元,同比增长19.0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0.44亿元,同比增长14.47%[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11万元[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93万元[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4.5%至10.44亿元,上期为9.12亿元[22] - 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98.4%至49.17万元,上期为3021.31万元[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23.93万元,上期为盈利2341.26万元[23]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18.3%至10.38亿元,上期为8.78亿元[22]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7.0%至8.15亿元,上期为6.41亿元[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23,560,964.45元,较上期的357,861,636.65元增长46.3%[2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83,376,273.05元,较上期的218,545,620.98元下降16.1%[26]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2亿元,同比增长93.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8.5%至10.19亿元,上期为7.93亿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907,079.59元,较上期的99,222,790.01元增长93.4%[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54,135,894.46元,较上期的842,363,707.80元增长25.1%[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062,862.26元,较上期的-37,654,661.54元净流出扩大147.2%[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5,218,619.64元,较上期的-95,965,524.96元净流出扩大134.7%[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6,347,177.76元,较上期的-34,370,117.94元净减少额扩大267.6%[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9,957,345.25元,较上期的52,545,411.08元增长128.3%[2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1.37亿元,较期初下降46.11%[1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7亿元,较期初2.54亿元减少46.1%[1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7.61亿元,较期初18.56亿元减少5.1%[18]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37.41万元,较期初519.59万元减少54.3%[18]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45.07亿元,较期初46.98亿元减少4.1%[18] - 负债合计同比下降8.1%至19.73亿元,上期为21.47亿元[20][21] - 流动负债合计同比下降5.1%至15.33亿元,上期为16.16亿元[2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55亿元,较期初4.32亿元减少17.8%[19] - 长期借款同比下降30.3%至2.22亿元,上期为3.18亿元[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下降0.7%至25.34亿元,上期为25.51亿元[21] 其他财务数据 -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为4121.89万元,较期初大幅增长508.54%[10] -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为1.42亿元,较期初增长96.04%[10]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1.42亿元,较期初0.72亿元增加96.1%[19] - 报告期投资收益为462.25万元,同比增长396.67%[10] - 报告期所得税费用为188.72万元,同比下降58.70%[10]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03亿元,较期初0.91亿元增加14.1%[19]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07,396,453.41元,较上期的37,920,649.40元增长183.2%[2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500,729,199.35元,较上期的348,188,267.61元增长43.8%[27] 股东和股权信息 - 无限售条件第一大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3亿股[14] - 期末限售股份总额为168.89万股,较期初348.01万股减少51.5%[16] - 本期解除限售股份184.18万股[16]
中建环能(3004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9:40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4] - 公司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4] 培训与合规 - 公司进行重大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可做专题培训[14]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4] 活动开展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9] - 公司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1]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1] 沟通交流 - 公司应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广泛沟通[22]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等并保证畅通及时反馈[2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沟通交流[22] - 公司可必要时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24]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24] 现场管理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并做好信息隔离[23]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3]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要求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并核查[23] 信息处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26]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6]
中建环能(30042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7 19:40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是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4]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主体等[9]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10]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成本加成价和协商定价原则[15] 审批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由董事长或总裁审批[17][1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披露要求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披露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提供评估报告[20] 特殊情况 - 特定情形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等[22] 财务资助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2] 累计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23][24][25]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26] 关联财务公司业务 - 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以较高额度适用规则,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6][27][29] - 签署协议需取得并审阅财务报告、评估风险并出具报告[27] - 涉及关联财务公司交易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提交审议披露[27] - 定期报告披露关联财务公司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报告[27]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28][29]
中建环能(300425) - 舆情管理办法
2025-10-27 19:40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办法应对舆情影响[2] - 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3] - 办公室设党群工作部,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4]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置原则明确[5][6]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
中建环能(3004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9:40
审计部门管理 - 公司审计部门在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主管[4] - 公司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19] 审计工作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工作年初确定重点、编制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5]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8] - 内部审计部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8] 审计资料保存 - 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 - 审计项目结束后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内控评价工作 - 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由内审部门负责,报告至少含七方面内容[13]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13] 整改与责任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书面告知内审部门[18] - 内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依据[18]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公司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20] - 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未按规定审计等情形,单位处理责任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0]
中建环能(30042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7 19:40
信息披露规则 - 特定对象指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5] - 及时披露需在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布信息并报送[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本办法,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6]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文件等[32]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9] - 半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1]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1][23]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22][23][2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立即以临时报告披露,5%以上股份特定情况需披露[24][2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信息管理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42]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42][43]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3] 投资者关系与沟通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6] - 公司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接待需经批准并承诺不提供[46] 文件保存 - 公司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4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50] 其他制度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52] - 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违规者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54]
中建环能(3004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19:40
薪酬制度 - 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4] 薪酬制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与方案[4] 薪酬原则与构成 - 薪酬确定遵循按劳分配等五项原则[5] - 任职董高人员薪酬含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薪酬[5] - 基本年薪按月发,绩效薪酬按年度发[5][6] 福利与调整 - 董高人员福利包括法定和补充福利[6] - 公司可按程序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7]
中建环能(30042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7 19:40
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等[7]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募投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12] - 募投资金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2]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25] 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经董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15] - 改变用途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5] - 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7]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7] - 闲置资金补流到期归还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超募资金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26] - 节余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6]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编制制度、组织执行及披露[30]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账户及支付管理[30] - 财务管理部门到账前开户验资,结项后销户[30] 监督检查 - 审计纪检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32] - 保荐机构等每半年现场检查[32]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等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32] - 有募集资金使用时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33] 违规处理与生效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33] - 违规使用资金,责任人担责,公司可处分[35]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修订[35]
中建环能(30042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19:40
财务资助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包含超50%控股子公司(特定情况除外)[3] 财务资助规则 - 成本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原则不超12个月[7]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8] 财务资助审议流程 - 经财务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表决需超三分之二同意[8] - 三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披露要求 - 应公告八项内容,三种情形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0][11] 制度实施与管理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财务资金部解释和修订[12]
中建环能(300425)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7 19:40
人员任职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任高级管理人员[6][7] 总裁职责 - 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5] - 与财务负责人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7] - 审批未达标准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10] 副总裁职责 - 作为总裁高级助手,协助总裁工作[11] 总裁办公会 - 由总裁主持,不定期召开,会务由办公室负责[14] - 议案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办公室汇总[16] - 决策“一人一票”,请假成员意见不计入票数[16] - 纪要经总裁审定后签发,抄报董事长,抄送相关人员[16] - 成员对讨论事项严格保密,议事执行相关制度[16] 其他 -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