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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3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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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6:28
| 证券代码:300427 | 证券简称:*ST红相 公告编号:2024-042 | | --- | --- | | 债券代码:123044 |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其补充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亮 先生,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亮先生主持。会 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 有效,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 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
*ST红相: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8 16:28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61Z0353 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尊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是客观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的,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3、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 ...
*ST红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6:26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相对完善,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 量优良,本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9 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 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 --- | --- | --- | --- | | | | |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 | | | 案》 ...
*ST红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16:26
| 证券代码:300427 | 证券简称:*ST红相 | 公告编号:2024-0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44 |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 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 ...
*ST红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6:26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 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 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 202 ...
*ST红相: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4]361Z0372号)
2024-04-28 16:26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37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专项说 明 容诚专字[2024] 361Z0372 号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公司)2023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指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容诚审字 [2024]361Z0353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
*ST红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16:2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 资格; ...
*ST红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容诚专字[2024]361Z0369号)
2024-04-28 16:26
容诚专字[2024]361Z036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369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369 号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相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361Z0353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
*ST红相: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
2024-04-28 16:26
| 证券代码:300427 | 证券简称:*ST红相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44 |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于《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 承诺》项下所作承诺金额系其自愿替上市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代表上市公司 的赔偿限额,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 构确定金额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024 年 4 月 3 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 等文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认定情况,并结合《证券法》《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 规,公司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而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产生民事赔偿责 任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出具的《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 事赔偿额的承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 ...
*ST红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371号)
2024-04-28 16:2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37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1 目 录 | | |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2 1-9 | | ---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361Z0371 号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红相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红相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