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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3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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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 ...
汉邦高科(30044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北京汉邦高科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 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 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提出解 ...
汉邦高科(3004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 ...
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2025-10-28 17:4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第三条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董事由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具体为: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客观反映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及体现的价值,激励公司董 事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公司实行董事任职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万元。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以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或负责管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依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汉邦高科(30044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 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 入系统。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是指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 ...
汉邦高科(30044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 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 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四)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税务知识; (五)品质高尚、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 拓、创新、进取;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 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经理层。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义务、职 权等工作细则另行发文约束,不在本细则中列出。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的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 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
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汉邦高科(3004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7:40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 圳证券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外, 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 ...
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7:4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