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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3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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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30044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8 18:19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组织架构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规模小或股东少的可只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经同意也可不设监事[6] 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每月结束10日内报月报,季度结束15日报季报,年度结束30日报年报[12] - 每年结束前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12] - 作出董、股东会、监事会决议/决定后两日内报送文件并通报可能影响股价事项[14] - 发生重大事项两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17] - 管理层等人员人事变动两日内向公司汇报并备案[20] 经营管理 - 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8] - 原则上无独立对外投资、处置、筹资、担保等权利,特殊情况需公司批准[9] 财务制度 - 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统一协调、分级管理[11] -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子公司需配合并执行决定[12] 信息保密 - 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18] 人事管理 - 建立人事、薪酬管理制度及激励政策报送公司备案[19] - 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考评[20] 考核奖惩 - 董监高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公司制定,其他人员由子公司管理层制定并报公司备案[20] - 公司考核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并奖惩[20] - 员工决策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失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0] 办法执行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修改亦同[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汉邦高科(30044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8 18:19
内部控制 - 董事会全面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检查评估[2] - 建立相关部门和岗位制衡监督机制,设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内控缺陷[5] 子公司管理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督导计划、报告制度等[8][9]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并建立管理制度[11] - 投资项目不为财务性投资,不改变用途,确保真实公允[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14]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4] - 确定并更新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4]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15]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风险[20] 重大投资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24] 信息披露 - 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事项[27]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28] - 规范信息沟通与交流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29] - 董事会调查核实传闻,采取书面函询或委托律师核查等方式[29] - 披露信息前后一致,有合理勾稽关系,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提示风险[29] - 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对未完结事项持续披露[30] - 要求控股子公司参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30] 审计监督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32]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3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3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35] 审计报告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可要求出具内控鉴证报告[3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39] - 专项说明包含事项基本情况、对内控有效性影响程度等内容[39] 报告披露 - 年报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和鉴证报告[39] 考核追究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39]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3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4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及修改[4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公司信息 - 制度涉及公司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42]
汉邦高科(30044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9
投资分类与审议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3] - 涉及资产超10%需董事会审议披露[4] - 涉及资产超50%需股东会审议披露[5] 投资权限与流程 - 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需报公司[6] - 战略委员会可对新投资提建议[11] - 总经理是投资实施责任人[12] - 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13] - 投融资部负责投资项目日常管理[13] 投资评估与审计 - 战略委员会评估投资意向形成建议书[12] - 审计部对子公司投资活动审计[28] 投资终止与处置 - 投资终止情形含经营期满等[17] - 处置投资程序权限与实施相同[18] - 管理负责人负责投资评估[18] 信息披露 - 公司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子公司须遵循披露制度[20]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董事会秘书[20][21] - 子公司无权披露,需获认可[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改亦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汉邦高科(300449)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9
财务管理制度 -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4] - 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工作[6] 会计政策 - 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制,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9][10] -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及自身会计政策和估计,政策各期应一致,满足条件可变更,不得操纵财务指标[12][13] 资产核算 - 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应收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准备[15][16] - 存货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16] - 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建工程达预定状态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17][18]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19][20] 债务与收入 - 公司债务包括经营性债务和融资性债务[23] - 收入确认基于合同,先确认交易价格,再按分摊计量[26][2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2]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32] - 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提出,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32] 财务报告与披露 - 子公司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公司财务部,公司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等[34][37] 成本核算与控制 - 公司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费用,分设科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按项目明细核算[30] - 加强产品生产成本费用控制,定期分析成本波动原因[30] 会计档案 - 会计档案应严格按法规保管[3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修改相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汉邦高科(3004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9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股东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申报[6]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后两交易日申报[6]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两交易日申报[6]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两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公告[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8] - 减持计划完成或期满两交易日内报告披露完成公告[9] 股份转让限制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12] - 年内新增无限售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2]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高管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2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及其配偶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23] 增持计划要求 - 披露增持计划明确数量或金额下限,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8] - 增持期限不超六个月[18] - 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19] - 完成或提前终止通知公司披露[20]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或未届满披露实施情况[29] - 发布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30]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公司追究责任[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5]
汉邦高科(30044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8 18:19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5]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报告等资料保存十年[8]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检查与审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审查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11] - 重要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15]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并报告[15] 评价与考核 - 内部控制评价由内审机构负责,年度报告含董事会声明[19][20]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追责机制[19] 违规处理 - 内审人员违规公司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9] - 被审计单位违规由董事会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2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3]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4]
汉邦高科(30044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7:40
新策略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2]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6]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差错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3] - 财务报告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秘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7] 责任认定 - 相关人员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违规致差错应追责[5]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公司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人[8] 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等从重或加重处理,主动纠正等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9] 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9]
汉邦高科(30044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8 17:40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舆情信息采集 - 采集设在证券部,范围涵盖官网、公众号等[4][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置原则有快速反应等[6][7] - 一般舆情董秘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8] 责任追究 - 公司内部人员、信息知情人、相关媒体违规将被追责[11]
汉邦高科(30044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7:40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超50%股份可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主体[2] 担保审批 - 为他人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该股东或受支配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至少过半数通过[11][12] 担保决策 - 除特定须股东会审批的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按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权[12]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15] - 投融资部需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并办理担保手续[16]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并定期核对[17]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其财务及偿债能力[17] 担保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7]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18] 风险控制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应控制风险[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21] 责任处分 - 有过错的责任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23]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汉邦高科(30044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0-28 17:40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5][6] 关联交易与审计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严控担保[7]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7] 决策与监管 - 公司重大决策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控股股东不得干预[9]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具体监管[10][13] 资金占用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规定[11] 责任追究 - 对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