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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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22:28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副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 ...
杭州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8 22:2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交意见视为不能履职[5]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10] - 特定情形需20个工作日内召集[10] - 会前5天通知委员[10] - 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缓开或缓议应采纳[10]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杭州高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28 22:28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总体情况 | | | 获授的限制 | 获授限制性 | 获授限制性股票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股票占授予 | 占当前总股本比 | | | | (万股) | 总量的比例 | 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陈亚洲 | 总经理 | 125 | 24.95% | 0.99% | | 王春江 | 董事会秘书 | 100 | 19.96% | 0.79% | | 倪云康 | 副总经理 | 70 | 13.97% | 0.55% | | 小 | 计 | 295 | 58.88% | 2.33% | | 二、核心技术(业务)及骨 | | 126 | 25.15% | 0.99% | | 干人员(4 人) | | | | | | 首次授权合计数量 | | 421 | 84.03% | 3.32% | | 三、预留数量 | | 80 | 15.97% | 0.63% | | 合计数量 | | 501 | 100% | 3.96% | | 序 ...
杭州高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22:28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1月15日14:0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15日,深交所系统9:15 - 15:00,互联网系统9:15 - 15:00[1][1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8日[3]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4项议案[4]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8:00 - 11:30、13:00 - 16:30[7] - 登记方式分自然人和法人股东要求,异地可函或传真,1月12日16:30前送达[7]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50478,投票简称为杭高投票[13] - 非累积提案填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提案填选举票数[13] - 总议案为除累积提案外所有提案[18]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自制均有效[20] - 股东大会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需填信息[21]
杭州高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28 22:28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股票权益数量为50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667.3万股的3.96%[7][32][34] - 首次授予4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预留授予80万股,占比0.63%[7][32][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8元/股[7][43][4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66人)的4.22%[8][2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3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2023年为基数)[9][52] - 2025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2024年为基数)[9][52] 时间安排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相关工作,否则终止计划[13][36][62][66] - 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失效[13][36][6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需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否则失效[54] 激励对象权益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A、B时,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00%[56]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C时,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比例为70%[56]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D时,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比例为0%[56] 激励成本 - 假设2024年2月末授予且全部符合条件,激励总成本2970.93万元,2024年1733.04万元,2025年990.31万元,2026年123.79万元[8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93]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出现合并、分立且公司存续,激励计划不做变更[93]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22: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4]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还包括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2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0]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31]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3]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5]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标准[36]
杭州高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2-28 22:28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478)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对公 司核心管理层员工及核心骨干进行工 ...
杭州高新: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的评估报告书
2023-12-08 16:54
第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 | 1、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 | --- | |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 |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3-10) | 第二部分 附件 1、评估明细表 2、资产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5、委托方及评估机构《委托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甬泰(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声 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规范,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恪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以此为基础而形成报告书中的 分析和结论。 二、根据我们在评估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报告书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真实 的。 三、我们与报告书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无利益关系,对委托方 ...
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对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事项完成评估的公告
2023-12-08 16:54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9 关于公司对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案件 形成的债权拍卖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标的债权能否拍卖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权处置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标的概述 公司委托甬泰(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泰宁波),以2023年 11月17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清算价值类型为本次标的债权进行资产评估。通泰 宁波于2023年12月4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甬泰评报字(2023)第2013号), 本次标的债权的评估价值为1,330,000元。 2、后续安排:公司管理层将继续推进债权拍卖事宜,参照上述评估价值确定 起拍价格,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将根据公开拍卖进展情况,及时 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二、本次债权拍卖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 ...
杭州高新: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2023-12-08 16:54
人事变动 - 杭州高新证券事务代表陈骏楠因个人原因辞职[2] -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