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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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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28 22:28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股票权益数量为50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667.3万股的3.96%[7][32][34] - 首次授予4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预留授予80万股,占比0.63%[7][32][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8元/股[7][43][4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66人)的4.22%[8][2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3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2023年为基数)[9][52] - 2025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2024年为基数)[9][52] 时间安排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相关工作,否则终止计划[13][36][62][66] - 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激励对象,否则预留部分失效[13][36][6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需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否则失效[54] 激励对象权益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A、B时,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00%[56]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C时,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比例为70%[56]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D时,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比例为0%[56] 激励成本 - 假设2024年2月末授予且全部符合条件,激励总成本2970.93万元,2024年1733.04万元,2025年990.31万元,2026年123.79万元[8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93]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出现合并、分立且公司存续,激励计划不做变更[93]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8 22: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4]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还包括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2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0]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31]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3]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5]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标准[36]
杭州高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2-28 22:28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478)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对公 司核心管理层员工及核心骨干进行工 ...
杭州高新: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的评估报告书
2023-12-08 16:54
第一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 | 1、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 | --- | |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 |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3-10) | 第二部分 附件 1、评估明细表 2、资产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5、委托方及评估机构《委托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甬泰(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声 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规范,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恪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以此为基础而形成报告书中的 分析和结论。 二、根据我们在评估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报告书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真实 的。 三、我们与报告书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及相关当 事方无利益关系,对委托方 ...
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对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事项完成评估的公告
2023-12-08 16:54
新策略 - 2023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拍卖奥能电源、陈虹涉及诉讼债权议案[4] - 以该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债权评估价值130万元[4] - 已对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392.2万元,账面价值为0元[6] - 管理层参照评估价值定起拍价,委托第三方公开拍卖债权[5] - 债权拍卖能否成功及成交价格不确定,对公司影响待确定[6]
杭州高新: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2023-12-08 16:54
人事变动 - 杭州高新证券事务代表陈骏楠因个人原因辞职[2] -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4]
杭州高新:关于公司拟对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公告
2023-11-17 18:51
债权情况 - 奥能电源欠公司利润分配款1430万元[3][4][6] - 陈虹欠公司股权转让款6962.2万元[4][5] - 截至披露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8392.2万元[5][6] - 债权合计判决/调解金额9262.2万元,余额8392.2万元[6] 债权拍卖 - 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开拍卖奥能电源、陈虹债权[7][8] - 拍卖价格以最终债权评估值为准[9] - 竞买人不得为债务人关联方[11] - 成功拍卖收到债权将增加当期扣非前利润[15] 其他 - 公告发布于2023年11月17日[20]
杭州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8:49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5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3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会议 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 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 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议案》 截至2023年11月17日,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能电源")、 陈虹应向公司支付的债务总计人民币83,922,000.00元(其中奥能电源分红款 14,300,000元,陈虹股权转让款69,622,000元,以上债务金额未包 ...
杭州高新: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18:49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3-057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3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会议 于2023年11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职工监事张国琴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拟对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案件形 成的债权进行拍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加快公司债权回收,加速资金回笼,公司对奥能电源、陈 虹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进行拍卖事宜,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会按相关规定及时的履行审议程序以及披露义务,该事宜不构成关联 ...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7 18:49
公司决策 - 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 - 拟拍卖杭州奥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陈虹涉及诉讼案件形成的债权[2] 公司情况 - 主业发展资金需求量较大[2] - 申请强制执行奥能电源财产效果甚微[2] 决策影响 - 债权拍卖利于加快债权和资金回笼助力主业发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