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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30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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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3004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0
第四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 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子公司为 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和《中科创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 ...
中科创达(30049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0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第一章 总则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向关联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第四条 ...
中科创达(30049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20:0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 科学管理水平,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 责,勤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总监一人。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
中科创达(30049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一条 为提高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 ...
中科创达(30049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责制度
2025-08-26 20:00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 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1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
中科创达(30049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6 20:00
制度目的 -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控建设,夯实年报信息披露基础[2] 独立董事职责 - 通过多种方式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职责[3] - 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内容[3] - 审查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程序等事项[6] - 对可能损害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 有异议经同意可聘请中介机构[5] - 督促公司准确披露应披露事项[5] - 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出专项意见[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并披露述职报告[7]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聘用或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中科创达(300496)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0
交易目的与限制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为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5] - 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量,交割期间与回款时间匹配[5][7] 审议规则 - 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需董、股东会审议[9] -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 50%以上且超 500 万需审议[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评估风险、编制报告、设止损限额等[13][20] - 法务部审查合同及提供咨询[13] - 内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计[13] 披露规则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 10%且超 1000 万应及时披露[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6][27]
中科创达(3004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20:0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2]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分事项需经审议[21]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 给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0]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30] - 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0]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0]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1]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33]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修订由董事会提意见报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解释[36][37]
中科创达(30049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20:0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 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
中科创达(3004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披露事项[8] 披露范围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处理流程 - 事先履行内部审批程序[9] - 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2] 后续要求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