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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3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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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30050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3: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 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现场 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
*ST名家(30050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23:59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名家汇城市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8556175Y。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并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Minkave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
*ST名家(300506)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3:5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证券事 务部为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的部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排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公司对媒体信息及敏感信息的快速反应的 排查与管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健全公司维稳 机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媒体信息是指可能或者已经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 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在网络(包括 股吧、QQ 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关于公司的 报道、传闻等。 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 ...
*ST名家(3005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3:59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 - 职工人数少于三百人时,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一名;达到三百人以上时,应当有一名[4] 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16]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1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特定股份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2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6]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22]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2]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26] 其他规定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然有效[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33] - 表决结果统计后,现场会议当场宣布,其他情况下一工作日结束前通知[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董事会决议由总裁组织经营班子成员落实[41] - 董事会对决议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43]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事项致股东利益受损或经济损失,行为人负全责[43] - 每次董事会由相关人员汇报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43]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44]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46]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7]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8]
*ST名家(3005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3:59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4] 管理对象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说明会等[8] 活动规范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公告,事后披露情况[10]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1]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2] - 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12] - 与调研机构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并于次日开市前刊载[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等内容,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5] - 调研机构发布研究报告等文件前应告知公司,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需报告并公告[16] - 向机构提供资料时,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24] - 再融资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5]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相关活动[2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23] 其他措施 - 可定期对员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4] - 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ST名家(300506) -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10-24 19:4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名家汇")生产经营和 财务状况均陷入困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如果 名家汇破产清算,现有财产将无法满足各类债务的清偿。为避免名家 汇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应和债权人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名家 汇重整的成本。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 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 行表决。 名家汇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载明的股权登 记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名家汇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出 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后至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 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 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二)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专项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 清偿名家汇债务,具体安排如下: 1.转增股票中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的股票数量约为664,000,000 股 。 其 中 产 ...
*ST名家(300506) -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5-10-24 19:46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新增累计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除前期已披露的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 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 1,455.89 万元,占公 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5.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 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 566.95 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38.9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 888.94 万 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61.06%,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新增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 ...
*ST名家(300506) -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2025-10-24 19:31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1日14:30 2. 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出资人组会议网络 投票系统 3. 表决议案:《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 人权益调整方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6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粤破申1 号,依法裁定受理中山市古月灯饰制造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 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30 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2 02:38
法院重整决定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1][2] - 法院认为公司自预重整以来持续经营,内部治理和团队稳定,具备自行管理基础,且未发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 - 该决定旨在保持公司营运价值,实现财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以更好维护债权人和相关方利益 [2] 公司股票状态 - 公司股票此前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原因为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1][5] - 因法院于2025年10月9日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自该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5] 诉讼仲裁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大量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并自2023年4月起持续公告相关进展 [9][10][11][12] - 截至2025年10月21日,部分案件近期取得进展,具体信息见公告附件统计表 [13] - 部分尚在审理中的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3]
*ST名家(300506.SZ):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格隆汇APP· 2025-10-21 19:46
公司运营状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决定书》[1]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准许公司继续营业[1] - 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1]